但最终,甲是甲,乙是乙。
某种程度上,乔布斯是幸运的。在美国,他的理想主义总能找到合适的欣赏者,所以他咬牙不向现实妥协。像罗斯·佩罗这样的前辈创业家愿意签出支票并与其分担风险,迪士尼这样的大公司也同意投资给小公司Pixar,让其制作动画长片并参与分成。
而史玉柱之所以蜕变成今天的史玉柱,是因为他发现,背负着2亿巨债想要东山再起,就手头的两个项目来说,搞软件虽然利润很高,但市场相对有限,如果要还清2亿元,估计要10年;而保健品不仅市场大而且刚起步,做脑白金最多只需5年。
事后证明,他的选择居然是对的。
乔布斯早年的密友、曾经一起去印度朝圣的丹尼尔·科特克曾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总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这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而那个来自安徽小镇,独自闯荡大城市的青年有着非常相似的英雄主义情结。1990年,身高1 米80、体重不到60公斤的史玉柱给自己的公司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巨人”,他宣布,巨人要成为中国的IBM,东方的巨人。在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最高领导纷纷视察巨人,有题词说“中国就应该做巨人”。
最终史玉柱被这种自我赋予和外界强加的使命感所压垮。此后,他转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只做商人应该做的事”。
但乔布斯继续扮演着一个理想主义的暴君角色。在他的威权统治下,苹果公司像一个“小王国”高效运转着。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臣民社会”而非“公民社会”里,他的自大会惯坏他,人们屈服于他的权威,直到他把公司毁灭,就像牟其中、唐万新、孙宏斌这些人一样。但他生在美国。美式资本主义有种对冲的力量。董事会、股东代表、机构投资者像一道道紧箍咒约束着他。最终,乔布斯和苹果公司实现了双赢。
殊为难得的是,两个人都没有成为过去失败的奴隶。乔布斯学会了宽容,知道了怎么信任和授权给优秀的人,比如Pixar总裁约翰·拉赛特、乔纳森·埃弗—这个英国人,原来是设计白色马桶的,后来在苹果公司担当设计副总裁。学会了合作与开放,让微软入股,用英特尔的芯片,建立了iPhone手机开放平台。
而史玉柱知道,必须时时刻刻保持危机意识,让企业永远保持充沛的现金流。他只做有着高利润率又不跟政府沾边的生意(这样的生意常常处于灰色地带),他去参股华夏、民生银行(600016,股吧),把公司及时兑现(卖掉了上海健特、巨人上市融资近10亿美金),跟媒体保持足够的距离。唯一遗憾的是,他对创新不再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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