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省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增加约140元,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这次增加基本养老金分为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在普遍调整方面,2009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92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2009年12月31日前退职人员,月人均增加87元,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
在特殊调整方面,对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具有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高级技师、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等给予了政策倾斜,在普通调整基础上再相应提高标准。此外,对“五七工”“家属工”,黑龙江省也将按现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的10%进行上调。
据了解,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