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9日 来源:人民日报
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宏观调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较快扭转了经济增速下滑的局面,在全球率先实现了经济回升向好。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回升向好势头更加巩固。与此同时,面临的国内外形势仍然极为复杂。世界经济虽然有望实现恢复性增长,国际金融市场渐趋稳定,但复苏的基础依然脆弱,欧洲一些国家出现主权债务危机,全球经济运行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我国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还存在许多矛盾和困难,财政收支矛盾也比较突出。为此,今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好政策的重点、力度和节奏,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摆到突出位置,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加农民补贴,提高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贴和生活补助标准。努力扩大就业,支持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低收入者劳动报酬。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健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引导居民消费。
二是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着力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农村基础设施、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以及自主创新、结构调整等领域和欠发达地区。资金安排主要用于项目续建和收尾,避免“半拉子工程”,严格控制新上项目,防止重复建设。支持汶川地震灾区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三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研究清理到期的税收减免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财政支出向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困难地区、基层和群众倾斜。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控制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大力压缩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五是大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加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改革资源税制度,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近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不断完善。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财政部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
一是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坚持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强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制度,促进城市建设和教育发展, 公平税收负担。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建立完善筹集公路发展资金的长效机制和税收引导能源消费的新机制。加快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增强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分类规范收费、基金管理,充分发挥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中央与地方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在保持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促进地区和城乡协调发展。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在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边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受益范围、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等原则,界定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设置、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分类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和使用效益。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省直管县”和“乡财县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高管理效率。
三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更加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制度,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积极稳妥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创造条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预算公开制度,加强各项基础工作,使预算公开工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财政职能、财政政策以及财政预算,都要通过具体的财政管理工作来实现。加强财政管理是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基本保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要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把资金结余和结转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狠抓预算执行工作,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及时下达转移支付,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加强分析和动态监控,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积极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强化基础管理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建立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会计改革。严格财政监督,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抓紧分类清理和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放贷管理,坚决制止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努力抓好增收节支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做好财政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意义重大。财政部门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