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监察部联合国资委下发《中央企业2010年效能监察工作指导意见》,针对央企一向模糊不清的“非主业”投资,上述通知文件进一步明确,其投资界限为20%。
“也就是说,中央企业在非主业的投资如果超过企业总投资的20%,应该率先自查,并向国资委报批。”昨日(3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综合局有关人士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上述人士指出,一些央企盲目扩大非主业和高风险领域投资,导致负债过度。针对这一情况,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警惕非主业投资风险,建立内控机制。
根据上述通知文件要求,2010年各级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将针对非主业投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包括:非主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决策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投资金额是否超过企业总投资金额的20%,是否超过资产负债率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