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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American Business Model

世界其他国家对新创企业的政策扶持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创业者的启动资金一般来源于3F(Family, friends,fools)。而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其融资方式有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而外部融资又有债务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之分。天使投资资金是初创企业的理想选择。企业应根据自己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各融资方式的利弊选择相应的融资方式。

第一类是中小企业政策推广。对采用这类政策的国家来说,创业政策是聚焦于对已存在的中小企业政策的推广。它们的政策主要集中于信息提供、事业计划咨询、自营业培训、小规模贷款等。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典、台湾等采取等采取这类政策。就是因为它们已实行比较完整的中小企业支援政策。

第二类是新企业创立政策。这类政策聚焦于减小有关创立企业和市场进退的限制规定。采用这类政策的国家用公司法改正或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促进新企业的创立。这类国家一般处于经济增长停滞、高失业的状态。
 
第三类是细分创业政策。这类政策刺激特定人群增加创业活动。目标人群被分成两类,一类包括妇女、青年、少数民族、原住民、移民者等在内。这类政策追求就业创出、社会和谐、性平等、劳动市场整合和富创出。对这类人群实行创业政策是美国、加拿大、瑞典。另外一类是技术创业者。对这类目标人群细分的政策包括大学孵化器资金支持、研发成果商业化目的基金造成、大学风险投资支援、创业咨询平台建立、国家级事业计划比赛在内。荷兰、澳大利亚、台湾、丹麦、英国等国家集中于这类创业政策。

第四类是全面创业政策。13个国家中采取全面创业政策的国家总共4个就是英国、芬兰、荷兰、丹麦。这些国家通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推进整个方面的创业政策。是因为这些国家认为创业政策以整个经济运用政策的主要一部分。 这分类模型可以成为判断有一些国家采取的创业政策属于什么类型创业体系结构的判断标准。所以这模型可能会很有用于评价实际创业政策评价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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