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月薪后再出负月薪(图片来源:厦门网)
6月被不少大学生称为“毕业季”。离开校园、步入社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仍有部分毕业生尚未求职成功。近日,一则《秒杀“零月薪”,哥为找工作愿意当“负月薪”》的帖子在各大论坛热传。
大学生千元求购工作经历
帖主自称某高校大三学生,在参加校园招聘会上,他向面试官提出,愿意每月付1000元给用人单位,花钱购买工作经历。
帖主uiejfpe称:“90后还没有告别校园,就已经感受到就业的压力。我不得不在大三就开始为自己的未来进行规划,但是我已经去了十几家公司面试,结果都是因为我没有相关工作经历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这让我们这些面临毕业的大学生们陷入一个困局和怪圈:没有工作经验就找不到工作,可是找不到工作就永远不会有工作经验。”
为此,他在参加某知名公司的面试时,使出了“杀手锏”:不但不要月薪,还要每个月付1000元给用人单位。“目的就是为了能获得在该公司的工作经历,为以后找工作打好基础。就当交学费了吧,也当为自己的前途投资。”
在帖子内,帖主还附上了自己的照片,他手举“白纸黑字”:“本人即将毕业,马上面临失业,我愿月付一千,求购工作经历。”
“诸葛亮出山前也没带过兵”
此帖一出,被国内各大论坛转载,而网友们的评论也是褒贬不一。记者采访厦门一些在校大学生,有人说:“现在工作不好找!可以理解帖主的做法!”有人觉得:“这是很不错的想法,放长线钓大鱼!”也有人觉得这种“买经验”的做法实在是太有才了!
有人则对目前不少用人单位要求应聘大学生要有工作经验表示抗议:“诸葛亮出山前也没带过兵,凭什么要我有经验!”
不过,网上有不少网友质疑帖主的做法:“是在找工作还是在炫富?”“有那点钱,不如去做做小生意。”
网友“王小妞”称,“工作经历不是花钱买的,是花精力、脑力、体力去实践得到的。你花多少钱也买不到!”还有网友觉得,可能是招聘公司在进行炒作。
“零月薪”“负月薪”不合法
记者在网上查询得知,近日,北京团市委等单位联合发布的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显示,在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人群中,接受零月薪的人数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8.5%和20%,接受零月薪时限最短为1个月,最长可达半年。
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零月薪”、“负月薪”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