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某市的基本药物省级药品招标采购目录,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配送商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上述省份的省级招标此次竟然有将近18000个品规的药品中标,对于这一结果他们表示十分不解。后来一打听才终于明白了——原来每个中标品种要交400元的服务费。
这样计算下来,仅中标服务费一项,招标办就收取了大约700万元。“招标办工作人员虽然不多,但是创造的产值却是相当可观啊。”上述配送商如此调侃。
为药品多规格敞开大门
某企业的招标经理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招标过程中,需要向招标办缴纳如下费用:一是为了招标必须要购买标书;二是投标的时候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不中标的话,这个费用后期会返还;三是药企的药品中标后还需给招标办缴纳中标服务费用。
“不明白为什么中标以后还要缴纳服务费。”上述招标经理对此项收费十分不解,“招标书还算是有一些印刷等成本,而药品中标后也没有提供什么服务啊。”
据之前的媒体报道称,在2004~2005年间的一年时间里,杭州民生药业在全国各地招标费用的支出已超过1亿元,而华北制药平均每年花在招标上的费用约为2000万元,东盛集团每年用于招标的费用也有几千万元,山东新华制药光是市场部一个部门,仅标书费(15万元)、特快专递(9万元)、差旅费(25万元)3项,每个月就要花销近50万元。
行业专家称,招标成本应当都被计入药品成本,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一位业内人士调侃地告诉记者,如果不招标,药企便会失去医院这个份额占到70%~80%的药品消费市场,几乎相当于被拒绝在市场之外,企业肯定会生存艰难;而参与招标,各种费用又会导致企业成本大增。
药品招标费用带来的副作用恐怕还不只成本上升这一条。由于中标之后招标办可以向企业收取费用,招标办往往会因此对药品多规格敞开大门。以克林霉素为例,在河南省的中标结果中,单是其粉针剂就有从0.15克至0.9克多达7种规格。规格不同,药品的价格也会有所不同,一些高价药的产生往往与此有关。
对此,业内人士解释说,对于常用药,每年各地的招标办都会规定一定的降价幅度来打击药价,因此,许多企业为了让药品以一个较为理想的价格中标,一般都采用“改头换面”的手法,换个包装,换个剂型,申请成为新药,获得高于同类产品的价格,这也是每年招标价格下降,但是看病贵却屡次难以解决的原因,因为一个药品改型了,价格上去后,医院用的肯定是高价药。
人为保护高价药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药品招标办在整个高价药的环节中,所占的份额并不大,大头的费用还是在医院。
然而,作为高药价的一环,招标办却给高价药提供了空间。
“药品经过省级招标之后,进入下面的市还有经过一道门槛,进入医院还有二次议价,政府招标的权威何在?”另一位医药企业的营销经理对《每日经济新闻》抱怨道。
上述药企的营销经理表示,虽然现在称为药品集中采购,名称不是招标,但是实际和招标无异。而一般招标都要明确标的的数量,采购的金额,回款的期限,但是在药品省级招标中,这些统统没有。由于上面这些因素的缺失,政府招标目前只是一张入场券。药企在经过招标后,并不能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往往还需要经历很多门槛,每过一个门槛都需要药企进行进一步的公关。如果公关不到位,最终的销售额都可能为零。
由于采购额和采购合同不确定,这给医院进行二次议价提供了空间。所谓“二次议价”,就是医院在实际采购时并不执行中标价格,而是与批发商重新谈判,要求另外的返点或提成。医院还按照中标价格收取15%的药品加成,增加收入。
业内专家告诉记者,药品招标过程中的质量分层的做法客观上保护了高药价,因为高价药往往是和所谓的高质量联系在一起的。
2000年的时候,在推行药品集中采购之初,为了提高药品质量,鼓励研发,提出质量分层的观点,但是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药品质量划分的规范,各省做法不同,人为因素起到很大的作用。因为,由于药品种类繁多,而药品招标往往是由招标办组织专家在几天中审定完成,药品质量根本没法检验,公关能力成了高价药中标的主要原因。
社科院研究员朱恒鹏表示,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之所以执行是为了杜绝药企向医院行贿,但是权利集中到招标办少数几个人的手里,行贿就能杜绝吗?目前来看,医院行贿非但无法阻止,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推高了药品价格。“应该废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朱恒鹏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