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同国家广电总局做好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规范工作,证监会8月3日表示,日前下发《关于协同做好广播电视证券节目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证监局按照辖区监管责任制,协同地方广电管理部门规范广播电视证券节目。严格禁止无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以“资深人士”、“荐股高手”、“投资专家”、“操盘手”、“荐股大赛”等名义或形式参与证券节目,对具体证券的价格走势、分析预测作出评论或者作出投资建议,变相招揽客户,非法从事证券业务,操纵证券价格。
近两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证券节目开展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价格,诈骗投资者钱财,利用虚假夸大信息违规开展营销活动。个别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租转让节目时段,对参与证券节目的机构和人员资格把关不严,节目内容存在片面、夸大、虚假内容,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以误导方式招揽客户。
针对上述情况,通知要求,各证监局建立健全辖区证券节目监测机制,积极配合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参与证券节目的机构和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的审查,及时协调广电管理部门处理证券节目及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不规范问题。并会同地方广电管理部门和广播电台、电视台,引导辖区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积极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
通知要求,各证监局形成运作有效的常规协作监管工作机制。并摸清和核实辖区广播电视证券节目基本情况,汇总分析不规范问题,及时向地方广电管理部门和有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通报。
各证监局应以监测不法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证券节目开展非法证券活动为重点,关注证券节目是否存在宣传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是否存在宣传过往荐股业绩、产品、参与机构和人员的能力,是否存在播出客户招揽内容和联络方式,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是否经过证券监管部门审查或者与审查内容不一致,相关机构和人员是否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并协调地方广电管理部门,及时清理非法证券活动信息。
通知强调,严格禁止无证券投资咨询相关资格的机构和人员以“资深人士”、“荐股高手”、“投资专家”、“操盘手”、“荐股大赛”等名义或形式参与证券节目,对具体证券的价格走势、分析预测作出评论或者作出投资建议,变相招揽客户,非法从事证券业务,操纵证券价格;或借用、冒用他人业务资格参与此类节目。严格禁止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或者为其提供便利。
通知还要求,各证监局切实做好证券信息类产品广告的合规审查工作。
自去年3月证监会全面开展整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非法证券理财以来,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取得积极成效,震慑了不法分子。截至2010年6月底,关闭非法网站1565个,清理网络非法证券活动信息4390余条,叫停涉及非法机构和人员的广播电视违规证券节目123个,叫停报刊违规证券广告栏目36个。公安机关侦破查处非法证券活动案件134起,抓捕犯罪嫌疑人724人,工商部门取缔非法机构27个。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