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市场的严格监管可与美欧等市场相媲美,香港证监会通过彻查证券市场的不当行为、为多起内部交易定罪,在市场上赢得了执法强硬的声誉。内幕交易已经成为香港证券市场中不可触摸的一条“红线”。
下手不留情
在香港“市场不当行为”受到严格监管,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市场不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操控价格、虚假交易、披露误导性的资料等。而在香港证监会监督的“市场不当行为”中,打击内幕交易是重头戏。在香港证监会的调查案件中,约有20%多的案件涉及内幕交易,是主要调查的第二多违规行为。
香港证监会负责对交易不当行为进行侦查及调查,旗下的法规执行部、市场监察部等部门会联手监管内幕交易,近些年来陆续曝光了一些大案。
去年9月,摩根士丹利前董事总经理杜军被裁定,犯有9项内幕交易罪和1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罪,被判入狱7年并缴罚款2332万港元,并且5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这是香港历史上内幕交易刑事诉讼案中涉案金额最大、判刑最重的一案。
今年初,香港证监会向法院提出申请,指控对冲基金——亚洲老虎基金进行了内幕交易。要求法院下令禁止亚洲老虎基金在香港从事任何上市证券或衍生产品的交易。香港证监会还申请法院下令暂时冻结亚洲老虎基金及三个涉案人2990万港元资产,这一金额相当于该基金涉嫌利用机密信息卖空股票所获的利润。有分析人士指出,这是香港证监会首次把监管触角伸向香港以外的机构和个人。
处罚力度不断上升
自2003年内幕交易在香港被定为刑事犯罪以来,香港证监会就内幕交易提起多宗刑事诉讼,处罚力度不断上升,2008年开始有涉案人员首次被定罪。
当年7月香港证监会披露,香港上市公司顺龙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财务经理熊丽美,她的职责包括监控顺龙控股客户的拖欠款项。在得知顺龙控股一位主要债务人在美国申请破产保护后,熊于2004年12月抛售了所持的18万股公司股票。证监会指出,尽管该债务人破产是公开消息,但它与顺龙控股的关系却并未公开。2005年4月顺龙公布财年业绩,指出上述债务人破产导致当年净利润下滑,顺龙股价随后重挫了20%。证监会称,熊丽美依靠内幕消息提前抛售股票,避免了6万多港元的损失。
分析人士指出,这起案件对香港金融市场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就表示,无论哪里发现内幕交易,证监会都将继续打击。
(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