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将至,不少职场新人开始动年假的脑筋 图片来源:上海青年报 施剑平 摄
“工作第二年,终于有年假了,但是听说企业不让休年假就需要给三倍报酬,这么算来五天年假等于半个月收入了。”元旦将至,看着身边的同事都陆续向领导提出休假申请把这一年度剩余年假“花”出去,入职一年多的小王,却动了“年假换钱”的心思。不过有关专家表示,新员工用年假换钱的想法很易理解,但是这种想法有一定风险,企业或以员工单方面放弃为由拒绝员工要求。
本报见习记者 张春雷
员工
想把年假主动“卖给”企业
“大半年都过去了,都没有用到一天年假,现在到年底还有一个多月时间,也没有必要非把这5天‘花’出去,如果真的能换成钱,该多好。”小王向记者表示,身边不少刚入职的同事,都期望能用5天年假中的全部或部分假期换成钱。
记者昨日在不少网上论坛上也看到,针对“年假换钱”的讨论有不少,有些职场新人设想,如果年假能换钱,那么不休假既可以节省外出游玩的花费,还能从企业中多得一些额外收入,一箭双雕;此外,还有些离职的人表示,要是能用年假换钱,自己离职前用不完的假期也就不浪费了。
HR
主动不休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以前出现过这种事情,后来公司拒绝了员工年假换钱要求,结果闹得很不愉快。”记者昨天从多位HR人员处了解到,企业里也确实存在部分新员工有“拿年假换钱”的想法。
民营企业HR李先生向记者表示,新员工收入相对较低,精力也较充沛,因此产生这种想法也很让人理解,但是一般情况下,企业并不赞同这种方式,如果不是企业安排工作导致员工无法休年假,企业一般视为自动放弃,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会给员工报酬。
还有HR向记者表示,企业为了防止员工以未休年假为由向企业提出经济补偿,会在年底年初干脆和年假未休完的员工签订一个“自愿放弃年假”的协定。
律师说法
签“被放弃”协定不合法但难查
如果员工不休年假是否一定可以享受三倍报酬?上海绍刚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绍刚向记者表示,并不是说不休年假就可以向企业要求经济报酬,“年假换钱”的想法不一定能兑现。杨绍刚介绍说,根据国家规定,由于单位安排工作原因导致员工不能休年假的情况,企业应该给予员工工资补偿,而如果是员工单方面不愿意休假,企业则是可以拒绝支付年休假报酬的。
同时,针对网上有些离职时可以用年假换钱的说法,杨绍刚表示,同样需要员工和企业双方同意。而对于企业让未休完年假的员工签订“自愿放弃”协定,杨绍刚表示这是不合法的,但这种行为在事实上很难追究责任,“员工还是最好在规定时间内休完”。
有关专家向记者表示,企业人事部门也应该提前告知和提醒员工及时休假,“到年底员工休假申请集中,如果这时企业因为排不出时间而拒绝员工休假申请,员工是可以提出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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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安排年假需补偿员工
记者看到,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条例》同时也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
如果企业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那么企业需向员工支付多少年假工资报酬?
假设一员工工作年限为5年,月薪为5000元,那么该员工的日薪为5000(元)÷21.75(天)≈230(元),如果该员工由于单位安排工作而5天年假未休,那么企业需向其支付的年假工资报酬为230(日工资)×5(年假天数)×3(倍数)=3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