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薪资制度海外调查
近期,有关我国将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话题,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而在国外涉及收入分配体系改革的过程中,针对政府公务员薪资制度的改革也历来是备受瞩目的话题之一。那么,目前各国在此方面的现状、问题以及趋势都是如何?本期,本报将继续刊发一组“公务员薪资制度海外调查”,以飨读者
上班时分的东京品川车站 冮冶 摄
日本公务员收入官民一条线
在日本,国家公务员适用《国家公务员法》,地方公务员适用《地方公务员法》。政府设人事院专门负责对民间收入情况进行调查,以使公务员收入水平与民间收入保持一致。内阁则根据人事院劝告制定工资调整法案,每年10月左右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后即可执行。地方都道府县的人事委员会会在人事院工资调整劝告出台后,进行参照并根据本地区收入情况,向地方政府提出工资调整建议。在上世纪的经济高速成长期,其地方公务员平均收入高于国家公务员。随后差距逐渐缩小,各有领先的年份
日本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每年都会根据人事院对民间收入的调查而上下调整。今年8月,人事院向内阁、国会提出劝告,建议将工资和奖金都进行下调,平均年收入调整为633.9万日元(约合52万人民币,100日元约合8.2元人民币),比调整前减少了9.4万日元,这是日本连续几年同时下调工资和奖金。人事院的劝告对象虽然不包括地方公务员,但是地方公务员每年的工资调整,也是以人事院公告作为参考依据。
每年进行民间薪资调查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决定公务员收入的要素为“生活费用、民间单位薪金及其他人事院决定的事项”。根据这项规定,人事院每年都会对国民正常生活费用和民间薪资水准进行调查。在制定工资调整劝告时,会对官民收入进行比较,统计出两者之差,并以民间收入为标准调整公务员的收入,称为“民间标准”。
根据2010年版《公务员白皮书》,人事院对采用民间标准的理由说明是,国家公务员也是劳动者,需要对其工作给予适当、等价的报酬,但是公务员的收入与民间单位不同,难以通过市场规律来计算。而民间薪资反映了现时的经济和就业形势,还经过了劳资双方的交涉,因此以其为标准能广泛获得公务员和国民的理解与认同。
人事院每年5月1日开始进行名为“各职业民间薪资实际情况调查”和“国家公务员工资等实际情况调查”的两项调查,历时47天。第1项调查包括“民间单位分类调查”和“从业人员分类调查”,前者调查对象是50人规模以上的民间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工资调整、津贴制度和雇用情况等。后者调查对象是从事类似公务职业的从业人员,随机从上述民间单位中选出,调查内容是4月份薪资情况。由于这是大规模的实地调查,人事院会与当地人事委员会展开共同调查。
今年人事院共对11000家民间单位约45万人进行了调查,通过与任职年限、学历、年龄等相同的国家公务员收入比对,结果显示,国家公务员月收入高出757日元(约60元人民币),奖金多出0.18个月工资。
鉴于此,人事院提出调整工资劝告,建议对月工资和奖金均进行下调。由于55岁以上国家公务员高出部分较多,对其进行重点调整,月工资减薪1.5%,但对基本工资标准不进行调整。事务次官等高级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律下调0.2%。30岁以内的国家公务员月工资低于民间水准,为避免打击士气和影响报考公务员的热度,不进行下调。
人事院负责工资调整
日本宪法规定:公务员是“全体国民的服务者”,履行职责时必须秉持中立与公正。为保证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人员的可靠性及公务员人事的公正性,日本设有人事院,作为第三方机构专门负责对国家公务员人事进行管理。人事院直属内阁,除组织录用考试、制定任免标准外,向国会和内阁提出调整国家公务员工资建议也是其一项重要任务。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以合议制的方式进行管理,人事官任命方式与大臣相同,须经国会同意,并需天皇认证。
日本国家、地方公务员总计350.2万人,地方公务员适用《地方公务员法》,从事一般行政事务的国家公务员称为一般职务国家公务员,适用《国家公务员法》。此外,如总理、大臣、大使、法官、国会议员、自卫队员、海上保安官、税务职员等,属特殊职务国家公务员,不适用《国家公务员法》,分别有各自相应的法律管理。
提到国家公务员时,一般指适用《国家公务员法》的普通职务国家公务员。人事院负责管理的就是这批公务员,约有27.4万人。人事院对民间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每年8月份向国会、内阁提出国家公务员工资调整劝告,以使公务员收入水平与民间收入保持一致。内阁则根据人事院劝告制定工资调整法案,10月左右提交国会审议,通过即可执行。
人事院虽然不负责地方公务员管理,但地方都道府县(日本行政区划,相当于中国的省级)的人事委员会会在人事院工资调整劝告出台后,进行参照并根据本地区收入情况,向地方政府提出工资调整建议。地方政府则根据人事委员会建议,并参考内阁制定的调整法案,制定当地政府的调整方案,提交当地议会审议。市町村级别的政府不设人事委员会,但在制定公务员调整方案的时候,也会参照人事院的工资调整劝告。特殊职务国家国务员工资,同样会依照人事院的建议进行调整。各级政府的工资调整计划都在年底完成。
公务员收入含各种奖金
日本公务员收入与民营企业、公司类似,也由月工资和夏季、年终两次奖金构成。以国家公务员为例,月工资除基本工资外还包括各种津贴,如与职务相关的地区补助津贴、特殊勤务津贴、加班补贴、值班津贴、夜勤津贴等;与生活相关的有抚养津贴、住宅津贴、单身赴任津贴、通勤津贴和寒冷地区津贴等;还有类似“拴心留人”的津贴,如特殊勤务津贴、医疗职业的初职津贴,在离岛等偏僻地区,如果没有调动工作,该津贴可以领35年,地方公务员有专门的偏僻地区津贴。
夏季和年终奖金,正式名称为期末、勤勉津贴,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次发放。人事院根据民营企业夏季和年终奖金的数额为基础,决定以几个月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为标准发放奖金。每年发放奖金的时候,都是消费的旺季,商家会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信用卡也有专门的奖金还账方式,到发放奖金的月份,可以多还账。
上世纪90年代经济好的年份,国家公务员奖金可达5.45个月工资。2009年奖金标准为4.15个月工资,其中勤勉津贴标准额为0.67个月的工资,根据成绩可以上调至1.4个月工资。今年8月,人事院提出了奖金降低0.2个月工资的调整建议,奖金额缩减到3.95个月工资。这是自1963年奖金出现不足4个月工资以来,历经47年,奖金再次跌到4个月工资水准之下。
根据2010年4月人事院最新数据,国家公务员不含加班补贴、通勤津贴的月平均工资为40.8496万日元,其中基本工资约占83%,各项津贴占17%。非管理职国家公务员,平均年龄35.5岁,月平均工资30.08万日元,今年6月份平均奖金为57.75万日元(1.92个月工资)。
在上世纪经济高速成长期,地方公务员平均收入高于国家公务员。随后,差距逐渐缩小,各有领先的年份。2004年以来,由于地方缩减经费开支,地方公务员收入水准连续6年低于国家公务员。去年两者相比,拉式指数为98.5,即若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准为100的话,地方公务员工资为98.5。(记者张超)
德国:公务员要签“廉政合约”
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之一,德国职业公务员的工资由《联邦公务员工资法》统一规定,并允许各州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德国各级政府依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管理。公务员在服务期间,每年都要与所在单位签订一份“廉政合约”,承诺廉洁奉公
您或许听说过这样一则新闻:可怜的德国卫生部长乌拉·施密特在国会议会选举前因私用公车到西班牙度假,在任期只剩下两个月的时候被冠上了“耗费公民纳税钱”的罪名,被迫辞职并黯然离开了德国政坛。在这之前,她也像其他德国公务员一样,坐着政府配备的公车,享受着各种类别的津贴福利;但既然不正当地动用了纳税人的钱,她就只好跟政坛挥手再见。这就是德国,既给公务员最无忧的制度保障,又对其行为进行层层约束。
工资分类标准细
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之一,德国现在大约有192万的职业公务员。他们的工资由《联邦公务员工资法》统一规定,并允许各州根据实际情况适度调整。
在德国,职衔类别工资是工资制度的基本架构。按法律规定,公务员工资被划分为三大系列(行政公务员和军人工资系列、教授和助教工资系列、法官和检察官工资系列)和四大类别(A级、B级、R级和C级工资标准)。其中,行政人员和军人适用于A级、B级两类标准。A级是一种变动工资标准,它分16个等级,可以定期升级,适用于从低级到高级的所有公务员。而B级是一种固定工资标准,共分为11级,每级不分等,主要适用于各部国务秘书、驻外大使等职位。
德国公务员最主要的收入来自基本工资,这由公务员的职级和升级状况决定。按照《公务员工薪法》,公务员工龄工资每两年上调一档,但各个工资序列和不同工资级别的工龄工资档次幅度不同。为了缓解新老公务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各个年龄段公务员的积极性,作为补充,德国还实行高额工龄补贴制度。老公务员每人每年每级工龄补贴比较高,而且每隔两年就可提升一级。
津贴福利差异小
德国公务员的津贴和福利种类较多,包括职务和岗位津贴、特殊负担津贴、社会保险福利、年休度假费和残疾特殊照顾等。总体来说,福利津贴比较优厚,政府也尽量利用福利津贴来调整公务员地区或职级的工资差异,以求达到公平的目标。
为了避免相同职务的公务员由于家庭负担的不同生活水平相差过大的问题,针对生活在不同消费水平地区的公务员,德国政府设置了家庭津贴,其具体金额根据公务员的家庭状况确定。家庭津贴的计算方法体现两个原则:一是家庭赡养负担越重,给付金额越高;二是工资级别越高,津贴也越高。
针对不同的岗位状况,德国政府用岗位津贴来缩小联邦公务员与地方公务员的工资差距。大部分公务员都可以领取一般岗位津贴,其数额根据基本工资确定,基本在15.68至68.17欧元之间。而针对工作条件恶劣的岗位,政府会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如在周末或假期工作的,每小时2.61欧元;晚上工作每小时1.28欧元等。对于工作出色的公务员和某些稀缺岗位的公务员,政府还会分别给予绩效津贴和特殊补贴。至于公务员的房补,政府也遵循公平的原则:工资高的补贴少,工资低的补贴多。这就通过分配政策,基本保障了收入的公平性。
权力监管制度严
德国人严密的逻辑不仅体现在工资体系的细致上,还体现在对公务员有效的层层监管上。《明镜》周刊就曾经评论说,对德国政界人士而言,受到浪费纳税人钱财的指控比曝出桃色丑闻的危险大得多。
政府公职人员必须将15欧元以上的礼品上报;公务员参加圣诞节等大型活动必须经过政府批准,而且只能收取印有主办单位名称作为广告的小礼品,否则将会受到查处……德国的《联邦政府官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利义务、福利待遇等作出了极为细致的规定,要求公务员不得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强调所有公职人员包括家属都不得接受来自任何方面、任何形式的馈赠,从总统、总理到普通公职人员,毫不例外,甚至包括离职以后。
德国各级政府依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公务员在服务期间,每年都要与所在单位签订一份“廉政合约”,承诺廉洁奉公。为了防止腐败,德国还实行轮岗制度,政府官员(包括反贪工作人员)5年必须轮岗交流,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建设、规划、医药等部门则将轮岗间隔缩短为3年,此举有效地降低了贪污腐败的可能性。(记者余瀛波 实习生韩晓萌)
新加坡:市场化透明化零“灰色”
新加坡作为世界上“十大最廉洁国家”之一,其《公务员纪律条例》规定,公务员工资必须透明化,不得有灰色收入,否则等待的只能是法律严厉的制裁。政府要求公务员必须每天记录公私活动情况,由监督部门审查,若有隐瞒作假即予处罚,对任何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永不再录用
“大学毕业后,我在一个剧场找了份工作,之后才发现人生应该更充实,所以我选择了重新回到大学,这样可以使以后的职业选择更加多样一点。对于公务员,我从来没想过自己要去做。在新加坡,比起公务员这个工作,我想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去企业吧。”在谈论到公务员这个话题的时候,一名来自新加坡的留学生这样告诉记者。
“比起公务员,我想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去企业吧”,这句话倒是让人很好奇。新加坡作为世界上“十大最廉洁国家”之一,“高薪养廉”一向被各国作为学习的范例,很多人都对新加坡公务员这样的职务向往不已,可为什么新加坡本地人偏偏不喜欢这个职业呢?
公务员工资只是私企的2/3
如果你关注过新加坡的“高薪养廉”,那么你也许会知道全世界公务员工资最高的30人都在新加坡。但如果有人告诉你:新加坡公务员工资水平都大致等于或低于全国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最多高出国家法律规定的最低保障工资的一倍,这个时候你会怎样想?
新加坡在1994年就用法律形式规范、约束了高官的工资,其基本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工资参照劳动力市场制定,高官的工资要和国民收入挂钩,规定部长工资是全国48个薪水最高的银行家、律师、会计师、工程师和企业总裁工资的2/3,其他级别的公务员工资也参照此标准制定。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那么高了,私企的高管工资高,而高级公务员的工资是私企高管工资的2/3,这就导致了新加坡高官工资比其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高出好多倍。但这高工资也仅仅是存在于高官中的,并非新加坡所有公务员都手握高薪,而且如果与本国私企相比,还仍属于中等偏下。所以有人称,所谓新加坡的“高薪养廉”其实是有特殊含义的。
新加坡实行公务员工资完全市场化,根据劳动力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公务员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身在新加坡的公务员职位,那么你一年12个月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为此,新加坡专门有个国家工资委员会(NWC),每年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发布“工资指导”,公务员工资每年根据国家工资委员会的指导幅度进行调整。调整依然遵循公务员工资是私企的2/3的规定,这使得每年大约有6%的公务员炒政府的鱿鱼,跳到私营企业去另谋高就,而这也间接实现了新加坡政府追求雇员零增长的目标,使得公务员队伍人数常年维持在6.6万左右。
弹性工资占全薪30%至40%
新加坡政府将“吸引和留用最优秀的人才为新加坡政府服务”作为核心目标,在经历了不断的改革调整后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网站的图表显示:1987年前,公务员薪金总额等于每月薪金加上常年花红,但这两部分都是固定的,公务员每月都会领到固定不变的工资,同级人员工资相同。从1987年起,新加坡政府开始推行灵活工资制,公务员每月薪金加上了变动的部分。
现今,新加坡公务员薪金总额依然等于每月薪金加上常年花红,但两部分都是可变动的。其中,每月薪金由4部分组成:基本薪金、不计算退休金部分、每月可变动部分、不计算退休金的可变动部分。常年花红由5部分组成:不计入退休金的年度津贴、每年可变动部分、绩效奖金、与国内生产总值挂钩的奖金和累积奖金。
通过这套体系,新加坡的公务员薪金制度实现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僵化到灵活的发展过程。据新加坡人力部统计,改变后的工资的变动部分占到全部薪水的30%至40%,这表明用人单位更加注重个人的能力,对每个员工的使用都做到“人尽其责”,从而保证政府始终充满活力。(法制日报 记者余瀛波 实习生胡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