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名副其实的“最低工资调整年”,但最低工资的调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掌声。专家认为,原因有三:一是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成本,反过来工作岗位就会变少;二是相比GDP增速,最低工资增速聊胜于无,甚至有些不进反退的味道;三是在GDP三大块中,政府收入增速过快,有挤占劳动者收入“嫌疑”
分子不敌分母
1月22日,江苏率先宣布,自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涨幅约为13%。之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山东等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截至目前,今年已有11个省区市调整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整幅度达17%左右。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介绍,还有20个省份计划将在2010年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然而,全国大范围最低工资调整幅度存疑。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日前对外界表示,我国居民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假如GDP为分母,那么劳动者的报酬则是分子,分子的发展速度远远赶不上分母的速度。”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一语道破天机。
三块收入细算账
中低收入阶层工资的改善幅度远远赶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对此,孙立坚认为,问题出在要素分配上。“要素分配包括劳动力分配和资本分配,我国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结构,应该以劳动力分配为主,但现在中国目前有向资本分配倾斜的趋势,劳动者得到的报酬相应减少。”
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宋颂兴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居民收入是GDP的三块蛋糕。在企业利润上升不明显情况下,政府财政收入增幅则高达30%,远超GDP的增长速度。“本来归劳动者的那份蛋糕被切去了,非常明显。”
宋颂兴认为,在GDP的三大块中,企业必须获取利润,政府收入也有税法等法律保障,只有劳动者收入处于最弱势地位,除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之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组织和法律对其加以保障,需引起足够重视。
产业升级为根本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的65%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当务之急是要先增加居民的总体收入,政府该让利的要让利。”宋颂兴建议,在让劳动者得到应得的那份大蛋糕后,再进一步细分人群,通过调整所得税转移分配,调节过高收入,提高最低收入,分食小蛋糕。
孙立坚则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三步走”对策,第一步加快推进城市化、国际化进程,充分创造就业机会;第二,对金融体系严加监管,控制资本密集行业中的金融泡沫,预防产业资本空洞化,提高劳动者分配权力;最后,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使劳动力在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地位不可替代。
两位专家均认为,一味调高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推高企业成本,这样一来,企业就不干了。”孙立坚提醒。 (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