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大中华区怎么“立太子”?
大陆企业家可以做成三层架构:上市公司之上是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之上是家族/少数私人的基金。对于二代的安排可以按年龄配以不同阶段,专业管理加外姓人插入公司治理,从而由“帝制”走向“共和”
《中国企业家》特约撰稿人 何华真
传承宜尽早
对于自己的下一代传承,所有大中华区企业家长,莫不是异口同声说一句后代“功力未足”。但放眼地球,欧洲家长与北美洲家长对此心态未必迥异,只是大中华区家长宣诸于口,七情上面,毫不留情,欧洲人隐晦、低调、迂回,甚至带黑色幽默,北美洲人就用机制对衡,不传就罢了,卖出也好,专业经理人也好,哪怕你铁不成钢。
奉劝企业家长,别再跟儿女玩那套“上班,从低学起”的游戏。儿女不一定看得起你的企业,招徕已有困难。对他们来说,从“低”不如从“前”,由开发新客户开始学起,早日尝尽商海苍凉。但在外太久,当了太高的大行“元件部品”,回归家族,一样容易以偏概全,害企败祖,诚两难之局。
【图注:2010年11月20日,赌王和几位太太,女儿何超凤等家人在一起】
在香港,企业传承经常上演戏剧化的场面,或豪门恩怨,或金枝玉孽。最新的一宗是香港十大富豪之一陈廷骅家族争产案。陈有“棉纱大王”之称,在福布斯香港富豪榜排第八,表面财富估计240亿港元,实际应过千亿港元。
故事简单的来龙去脉是陈只有两女,业务一直交予次女陈慧慧,为南丰集团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夫婿也在管理层),长女陈慧芳不服,2010年11月,联同母亲杨福娥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陈慧慧曾误导父亲,以致造成家族财产转移。南丰为私人公司,次女在港已经营公司超过二十年,由于陈廷骅(87岁)脑退化,无法摆平争局,下一个焦点会是法庭判决。
香港经济在上世纪60、70年代起飞,双手打江山的创业家已步入晚年。当时香港创富的动机是:一,为现世生活而创富;二,为家人儿女买脱贫买保险而创富;而什么延绵后代,百年基业这种观念相对薄弱,这是香港殖民地企业家特性。台湾的企业传承问题相对好一点。亦为此故,香港企业家,尤其非电子、非制造业如地产开发商,如陈廷骅般都不会去主动思考传承问题,最后只好等健康恶化或身故,由风波拖着企业走。估计未来十年,是家族纷争的高峰。大陆企业家因为年龄以及起步迟的关系,会延迟至2017年。为何不是2010年?与建行研究部观点不谋而合,2017年将会是人口红利结束期,外围因素恶化会触动传承纷争提早爆发。
这就留下了几个启示:
第一课:南丰陈廷骅健康恶化故事对笔者来说已经不是眼见的第一个,另外有一国际驰名的枇杷膏,创办人亦未搅清传承问题前中风,无法说话,幸好头脑尚清醒,以致未出乱子。所以,创业家/企业家应在健康时,做“完”一切传承工作。
第二课:传贤不传长。南丰之两女儿格局非常不中国化,一般中国人希望传给儿子,但生意才华并非人人拥有,以南丰过去之增长,似二女比大女更适合当接班人。
第三课:据险者优。由于牵起官司,花费惊人,千万港元是起码单位。笔者曾在一次上市公司内争,带一堆律师行,包括一美国行、两香港行加两诉讼律师、两大陆行。就算腰缠万贯,阵营中都未必有人才可带这么大组专业人士应战。次女这次可以用南丰公司身份付费,而长女与母亲只可私人付费,次女有更大优势。
老爸招数
在传承问题上,美国企业其实有方程式可以转用,很多二代沾手祖业无非是希望少劳多得,但老美在业务员管理/佣金方面已有算盘:新生意的佣金是旧生意的二倍至十倍,品牌经理或SBU(战略业务单元)头头,计算花红是用相对去年增长,再乘以百分比。如此类推,背起祖业的儿女要搞出增值未必容易,回报未必及另创别业的儿女。新世代企业如Facebook,往往估值惊人。
标准的“老爸招数”是给予下一代最低生活费加增值花红。以笔者看,走出去求创业IPO者,一般比留守祖业的创富意愿更强。问题是上代创业家的视野,是导子女去发财,教他们业务的精神原则,还是导子女去守业,教儿女实务规条?前者是门学问,后者是门手技,第一代大部分会流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