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航油(新加坡)执行董事兼总裁陈九霖针对当下陈光标行善遭受非议事件特致函本网,称中国企业家做善事需要引导,才能避免走入歧途;并撰文讨论行善的学问。以下为其来信全文:
陈光标行善遭到非议的事,成为时下热点。我感到我国企业家做善事需要引导,避免走入歧途。因此,写了所附文章。
最近,围绕我国富人行善的行为,社会中不时掀起层层波澜。一些行善之人过于高调张扬,以至人们对其行善动机产生质疑甚至是指责。事件演变至今,公众已开始关注行善人的账目、税收、人格等等,甚至将一些人的善行称为“暴力行善”。曾经的一些善人如今在公众眼里俨然成了恶人。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可能导致真心行善之人也却步于善。
笔者在此不想花费笔墨去分析行善之人的动机和出发点,只想从行善的艺术和方法上,给予行善之人一些忠告和建议。这是因为:不管其动机的善恶,行善的结果可能最终都有益于社会,既是如此,我们就该鼓励行善,让人们更加乐于做善事,并为行善之人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而且,古往今来,行善的确是有学问的。不讲究艺术,善意的出发点也会被误解,甚至适得其反。
基于此,笔者对行善者提出三个建议:
首先,一定要低调行善。我们行善的出发点是为了帮助别人、造福社会,而不是为了赢取名声,否则,就不能称作行善,而是地道的商业行为。因此,真心行善者,以默默行善为宜。
《圣经·马太福音》6:1-6:4告诫行善者说:“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指上帝—— 笔者注)的赏赐了。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指上帝——笔者注)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
曾国藩说:“为善最乐,是不求人知。”“作善岂非好事,然一有好名之心,即招谤招祸也”。做善事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情,其快乐之处在于不寻求自己所做善事为众人所知,因为善行应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举动,太关注别人的看法和评价反而会束缚自己善意的心。做善事本身是件非常好的事情,但是,一旦有了沽名钓誉之心,就极易引来诽谤与祸端。
其次,要行善就得善到根本。我国古语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饥,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意思是说,赠给别人鱼吃,不如赠给别人打鱼的技术,这是因为鱼只能解决别人一时之饥,而学会了打鱼的技术可以随时捕鱼,能解决别人一生之饥。在别人急需之时,捐赠钱粮的确值得褒奖,因为他能解决燃眉之急。但是,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把资金投入到能够带来长期效果、广泛受益的领域,比如:教育、医疗、社会公平公正的事业等方面。
美国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于1917年创办的协和医科大学,不仅在过去解决过无数人的疾病痛苦,而且,至今仍是享誉海外的一流医院,使无数人免于疾病的折磨。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这些善行事例,在为社会带来丰厚利益的同时,也为施善者赢得了斐然的声誉。
再次,行善要行到最需要的人群之中,尤其是要把光明带进黑暗。我不否认行善有时可以做一些锦上添花的事,但我认为雪中送炭的善举更值得提倡和发扬。圣经强调施舍给寡妇、婴儿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耶稣专给那些眼瞎的、瘫柺的、患麻风病的人治病;圣经中还有不少救助囚犯甚至妓女的事例。
在世人的眼里,监狱可能是最黑暗的地方,因为那里关押着杀人犯、偷窃犯、贩毒饭等等触犯刑法之人。正因如此,很多人意识里认为,被关到狱中的人都是坏人。特别是新加坡,连工作在监狱中的公务员也会受到社会的歧视,以致许多狱官一有机会便寻求调离监狱。
然而,我发现宗教人士却并不遗弃这些人。在新加坡,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和印度教人士,纷纷前往监狱辅导囚犯们摆脱过去,寻找积极的人生。每年圣诞节,基督教志愿者还到监狱赠送圣诞礼物,并于圣诞平安夜到狱中颂唱圣诞歌曲。
新加坡认为人是不可改造的,因而,将囚犯的改造工作交给宗教机构,政府很少对囚犯进行教育。在这方面,我国做得比新加坡好。年初,我参观国内一个监狱,发现所有的囚犯都有接受教育和改造的机会,而且,狱方还给予囚犯大量受教育的时间。我国的这种做法无疑有利于囚犯改邪归正、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从根本上说,犯人也是人。许多人仅仅是一时失足,其本性并非作恶之人,对这一类人的教育尤为重要。因此,他们是最需要得到心理慰藉与辅导的人。在中华民族的传统中,天下之恩莫大于养育之恩。《醒世恒言》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那么,再造人的心灵、帮助失足之人重新站立起来,其善行之大、恩情之重较之养育、救命又有何异?因此,行善者能够施舍监狱,协助教育和改造囚犯、帮助那些受到不公正、不公平待遇的人重获尊严、帮助国家改善囚犯的艰苦条件,把光明引入黑暗应该是莫大的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