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国工信部发布新材料产业“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称到2015年中国新材料产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率超25%,推广30个重点新材料品种。规划并称,到2015年要打造10个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新材料销售收入超过150亿元的综合性龙头企业,培育20个新材料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专业性骨干企业,建成若干年产值超过300亿元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
这种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在中国的经济规划中屡见不鲜,甚至成为中国政府推动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样在“十二五”规划中,我们看到,医疗科技行业要“重点支持10-15家大型医疗器械企业集团”,医药行业则需“保证基本药物主要品种的前20家生产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达到80%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要“形成5-8家销售收入过千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努力培育销售收入过5000亿元的大企业”……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从理论上来看,这种以培育“龙头企业”为主要工具的产业政策,属于典型的赶超战略,当初的日本与韩国都是凭借这种方式,完成了产业升级,并在现代全球制造业分工体系中占据着上游地位。这种战略现在似乎也成了中国政府的主要目标,期望通过行政力量来推动产业的发展,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这种愿景固然美好,但当我们重新检视政府的产业政策与“龙头企业”情结,事情又似乎并非那么简单——“龙头企业”真的能承托起产业的未来吗?
在国内现有的产业格局和企业规模之下,如果要培育“龙头企业”,政府部门在落实各项“十二五”规划时,自然而然都会把目光投向各行业中的央企,这有助于央企凭借自身垄断地位在各家行业内称雄,也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味。但也正因为这种“先天优势”,央企们往往并没有动力从事艰苦的创新,而更愿意坐享其成,甚至打压潜在的具有创新力的竞争对手,成为行业进步的阻碍。这种案例,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发展过程中频繁发生,也是中国技术创新难以登堂入室的一项重要原因。众所周知,创新而非资本,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刻意培育“龙头企业”的第二个弊端是,这种以行政力量推动的企业扩张往往无法有效进行资源的整合,更多地是因控制权之争使资源白白耗散,经营效率还不如整合之前。这几乎必然导致“龙头企业”们大而不强,在国内竞争中尚可凭借行政力量称雄,一旦走向国际市场,则竞争力全无。这也违背了国内产业政策打造国际大企业的初衷。
第三个弊端在于,纵观各“十二五”规划,几乎每一个行业都提出了自己的“龙头企业”愿景,就如同撒胡椒面一般,即使中国政府是全世界掌握资源最多的政府,也难以面面俱到,将有限的财政资源分配到多个产业的需求之中。更何况,以行政方式分配稀缺资源,分配过程中容易产生贪污腐败并人为增大资源配置的成本。
总而言之,这种以培育“龙头企业”为主要工具的产业政策,其实并不能很好地承担起促进产业发展健康发展的初衷,反而会因“龙头企业”们的垄断地位构成对竞争与创新的阻碍。与其把这样的财力投入到低效的产业政策中,不如放开市场,鼓励竞争和创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培育健康的市场环境,来帮助企业自主发展。
最终分析结论:
市场经济搞到现在,国内各级政府还热衷“龙头企业”情结,认为大的就是好的。这种思维如果普遍落实于政策,无疑会成为行业进步的阻碍,不利于鼓励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