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奖励个人购房 90㎡以下奖房款6‰
昨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此通知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通知规定,购房人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所购房屋所在区负责发放的部门提出申请。凡是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为个人在本通知执行期间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载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据了解,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对新浪乐居表示,扬州出台救市政策首先是因为房价下调,根据统计局发布的3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扬州环比下调0.1%,同比更是下调了1.1%。
其次,商品房成交量持续萎缩。4月扬州市区商品房合同成交面积12.56万㎡ , 同比下降1.17%,环比减少17.12%;其中商品住宅合同成交9.29万㎡,同比下降14.18%,环比减少17.42%。当月合同成交商品住宅共 714套,同比下降16.69%,环比减少24.20%。
第三,土地市场冷清,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楼市超过30城市调控政策微调
据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统计,自2011年下半年来,北京、上海、杭州、重庆、成都、厦门、武汉、合肥、南京、常州、吉林、中山、长春、芜湖、广州从化、马鞍山、沈阳等约有30个城市出台了不同角度的楼市微调政策。
在这些出台微调的城市中,芜湖、佛山、成都、上海等城市的出台松动政策。另一类如北京、天津、武汉、厦门、上海等几个城市,属于严格限购城市,调控政策更加关注细节。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30个城市试水调控政策微调可以看出,限购限贷的收紧大前提依然不会改变,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针对首套自住的松动不仅是情理之中也是楼市发展的必须。调控楼市的目的也是回归合理,而不是完全遏制楼市的发展。而目前购房者及楼市更期待银行信贷在继续停止三套及以上贷款、维持第二套房贷高利率的基础上,对首套房刚需能够定向宽松降低利率,避免楼市调控效果完全归结为银行利润。
而从实际效果看,这个税费调整对成交量并没有多少促进作用,以北京为例最近2个月成交量依然维持低迷。其他调整的城市也未出现成交上涨。市场已经进入调整周期。
中国各地楼市调控成果持续显现
日前,湖南长沙举行第33届房交会,本届房交会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求打造平价实用房展,参展的房地产均以中小户型、中等价位为主,很少有高档盘,大多都是符合真正居住需要的中等户型、中等价位楼盘。并有相应的促销让利措施。记者观察后发现,购房者主要以购买婚房或首套房自住的刚性需求为主。长沙新华盛房地产公司销售经理蒋玉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来看房的确实比较多,都是关注两房的,投资客基本上没有了。现在的房价基本上达到了刚需的基本价位了。”
除了长沙房产市场表现为刚性需求为主,投资、投机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外,北京市房产市场也传出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被挤出的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5月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2月17日以来,北京市共有1.4万户申请家庭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核,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基本被挤出,首次购房家庭比重持续保持在90%左右,较好地保障了刚性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据悉,2011年2月15日“京十五条”出台后,北京市住建委研发出购房资格核验系统,在申请申报、资料核验、网上签约、产权登记等各环节,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审机制,形成多道核验购房资格审核的“关卡”。
据4月18日公布的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3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型住房)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6 个,持平的城市有16个,上涨的城市有8个。而去年同期,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8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29个。此外,3月份,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降幅进一步扩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李佐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房价下跌、房地产投机性需求减小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李佐军介绍:“从最近多个城市的情况来,房地产的调控已经取得明显进展,从几个方面的表现,一是房价开始下跌,房地产投资下降,投机性的需求开始减小,保障性住房取得新的进展,从几个方面来看,房地产调控朝预定的方向取得进展。”
自今年3月份以来,中国楼市成交开始“回暖”。中国指数研究院日前发布研究数据显示,4月上海新建住宅成交面积为54.66万平方米,与3 月相比继续冲高。武汉主城区商品住宅成交7279套,日成交量达243套,比3月有明显上涨。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楼市“回暖”得益婚房、首次置业等刚性需求的持续释放。
李佐军认为,房地产调控取得持续进展的原因既有国家经济增长目标调低等宏观层面的原因,也有抑制地产供给、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原因。
李佐军说:“从总的层面来分析,‘十二五’期间,国家经济增长目标调低,非常有助于房地产调控大环境的改善,使得各地政府不将追求GDP作为最重要目标,为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实现GDP目标的思路减轻了压力;第二,从具体层面来看,房地产调控取得进展,与直接的政策也有关系,限购、限贷、限价,包括限制土地的供应等,从抑制需求,抑制地产供给几个方面来看,这几个措施非常有效,同时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也取得明显的进展,推进了房地产的调控。”
余丰慧:调控不是一棍子把楼市打死
5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的公告显示,自2011年2月17日以来,北京市共有1.4万户家庭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核,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基本被挤出。公告还显示,首次购房家庭的比重持续保持在90%左右。
去年底,北京市已经公开向社会说明过类似信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全国70个城市的房价出现滞涨越来越多,房价持平的城市数量在增加,房价下降的城市数量在上升。这充分说明,楼市调控效果在不断显现。虽然当前个别城市成交量回暖,但这不会改变调控大局,不会改变房价总体回落之大势。
我们必须反复强调,楼市调控的主要目的,是要挤干投资投机性需求,消除房地产泡沫,防止房地产行业引发金融风险,保持整个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经济中的各种危机,一般由被炒作起来的泡沫引发,泡沫破灭后,危机就爆发。泡沫主要是投机性需求导致的,抑制投机性炒作需求,是各国宏观政策调控的主要任务之一。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这几年畸形发展带来了畸高房价,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投机加上投资两股需求吹大了泡沫。抑制投机性住房需求,在社会上有广泛共识;相比之下,在抑制投资性需求的问题上,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必须强调的是,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城镇化阶段,人多地少的现实告诫我们不能在住房上过度投资,否则将导致资源分配严重不公,使房价非理性上涨。因此,我们不但要抑制住房投机性需求,还要适度抑制投资性需求。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挤干投资投机性需求后,房价仍然上涨怎么办?两年多楼市调控的实践告诉我们,只要彻底挤干投机和投资性需求,房价就不会暴涨。特别是在本轮调控的杀手锏——限购政策推出后,房价暴涨局面已经立马改变。这再次证明,过去的房价上涨确实是投机和投资性需求拉动的,也说明瞄准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的调控政策,是完全对路和有效的。
然而,房价下降的幅度和速度,似乎没有市场和民众预期的那样大、那样快,甚至个别城市房价还出现了小幅反弹。出现这种情况,无非两个原因:一是投资投机性需求没有完全挤干,二是挤干投资投机性需求后刚性需求发挥了作用。以笔者看,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拉动房价适度上涨,我们应该敢于直面,敢于承认和承受。
房地产调控,不是一棍子把楼市打死,更不是把所有需求都打压下去,其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保护和鼓励刚性需求。在楼市里,只要没有投机投资性需求,甚至投资投机性需求低于20%以下,这样的楼市就是健康的,房价也会是合理的。
基于中国国情,房地产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刚性需求。市场里90%的购房需求都是刚性需求,这是一个可喜局面,也是解决百姓住有所居问题的正途。如果因为刚性需求大于市场住房供给,拉动房价适度上涨,这种上涨并没有泡沫的风险。在这种市场,价格价值规律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不会出现房价单边上涨甚至暴涨的局面。
更应该认识到,以刚需为主的市场,对经济的拉动效应是实实在在的,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情况下,由房地产刚需引发的拉动力弥足珍贵,应该鼓励这种刚性需求。所以,笔者始终建议,对自住型住房需求,应该出台进一步的优惠政策。
总之,我们一定要敢于直面挤干投资投机性需求后,由刚需形成的房价。关键是,要真把投资投机性需求特别是投机性需求挤压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