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口水战”给沉寂的中国互联网带来一阵兴奋的骚动。在团购覆灭、SNS不死不活、电子商务遥遥无期、移动互联网泡沫破灭、中概股信任危机等众多负面阴影笼罩下,口水战成了人们少有的兴奋剂,继续维持着互联网的眼球明星地位。尤其具有传奇色彩的是,一个主角又是那个“大炮”,另一个主角无疑是一个“腕儿”,符合典型的大炮口水战的特征。
很多朋友都问我口水战的问题,似乎有两种心理:其一,既然口水战的结果这么好,我怎么采用?其二,如果我的对手用口水战对付我,该如何应对?
虽然,我并没有与当事人讨论过口水战,但是相信大多数人都明白,所谓口水战应该属于营销战役的范畴,我们索性就将其命名为“口水营销”吧。既然是营销战,而营销又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就可以尝试去剖析一下。
第一:口水营销首先是一种效率极高的营销模式,既打击对手,又宣传自己,而且可以低成本地调动媒体资源,可谓是一石三鸟的方式。但是,这种模式贴切地说是贴身互搏,杀伤对手的效率高,为对手所伤的效率也同样高。
第二:口水营销是对产品要求极高的营销模式,通过口水营销成功的产品和服务,关键不是口水营销,而是产品!没有过硬的产品和服务做保证,是不可能赢得口水营销战役的。一流的产品,通过口水营销,或是快速占据市场,或是建立品牌门槛,或是挤占对手市场份额。口水营销使双方都赤裸地曝光在大众的目光下,卖个无关紧要的弱点是必须的,但如果有致命弱点就会死得很惨了。
第三:口水营销是一种对商业谋略要求极高的营销模式,需要彻底地了解对手的弱点,对方的反馈,以及自身的弱点。口水营销的结果一定是互有得失,得到自己想要的,失去自己无所谓的。大炮的历次口水营销无不是抓住了对手有所顾忌的心理特点,摆出不做君子的心态,赢的是脸皮。而他的对手都是那些顾忌脸皮的商界精英,只要开战,则大炮必赢。
第四:口水营销属于典型的攻击型闪电战,打对手一个措手不及。一方是精心策划,另一方则是仓促应战,攻击的速度越快,越容易赢!而大多数被攻击者,只能疲于应付了。如果能够冷静对待,放弃防守,而迅速攻击对方弱点,你打你的,我打我的,则赢面更大。
第五:口水营销是对话语控制权要求极高的模式,说白了,就是要有强大的媒体关系支撑。口水营销打的就是媒体仗,媒体关系就是“军队”。相信大炮一定长期维系着大群的媒体关系。那些不重视媒体关系的企业家,在遭受攻击时,必败无疑。
第六:口水营销需要建立特种营销团队,一种专门研究攻击型营销的队伍。这个团队具有融通的市场营销知识和技能,强大的媒体沟通能力和行业战略研究能力,应该是“战略研究+市场营销+媒体公关”的有机组合。这个团队的领导必定只能是一个人:企业的最高决策者。
第七:口水营销,尤其是如此精彩的口水营销,也只能诞生于中国这样的特殊社会环境和媒体环境。全社会单一的财富价值观使口水营销具有了良好的土壤,攻击别人的副作用极小,道德模范失去了市场;独特的媒体环境,是口水营销的阳光,阳光充足,使得口水营销在中国结出了商业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