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10到15年,中国的家族企业将迎来一个交接班的高峰。如何交接班,将是中国民企继续发展的第一热点,也是第一难点。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李雪松认为,经验表明,培养一个合格的企业继承人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特别是在那些以稳健著称的大公司,比如IBM著名的“长板凳计划”和GE的“新人”计划。那么,如何顺利完成交接班?李雪松为我们做了这样的分析:
(1)“慢火煲汤”模式
GE在一百多年的历史里共经历了七任主要领导,其中最著名的杰克"韦尔奇后来在描述他选择继任者的工作时,认为这不仅是他职业生涯中最为重要的一件事,而且是面临过的最困难也是最痛苦的选择。“整个过程几乎使我发疯,给我带来了无数个难以成眠的夜晚”。从1994年春天挑选继任者的工作开始,总共列出了23名候选人,4年后,原来的23位缩减为8位,经过进一步的挑选,确定了最后的三位,这三位候选人通过竞争,最终杰夫"伊梅尔特胜出,成为GE新的领导人。
综观整个过程,历时7年,可谓风云变幻,跌宕起伏。选对一个接班人容易,但连着选对七个接班人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绝对不是一连串的偶然事件。这种“慢火煲汤”式的传承模式,虽然时间跨度较长,但选出来的接班人经过精心挑选、长期栽培,最终经过层层考验达到公司的要求,降低了犯错的概率和企业未来的风险。
(2)“分槽喂马”模式
俗话说:“一山难容二虎”,当有多个优秀选手竞争一个领导岗位时,最终的选择方式里面蕴涵着丰富的智慧。GE挑选接班人时,韦尔奇曾说“我有三个金牌获得者,却只有一枚金牌”,最终结果出来后,GE也相继“丢掉”另两位候选人,因为他们觉得没有被选择的这两位应该去其他公司做CEO,于是吉姆"麦克纳尼去了3M公司当CEO,鲍勃"纳代利到家居仓储(Home Depot)当CEO。
与GE不同的是,东方的文化与哲学创造出了“分槽喂马”这种模式。成功运用这种模式的代表人物就是联想的柳传志和香港的李嘉诚。柳传志通过分拆联想与神州数码两家公司而受到广泛赞扬。在分拆公司时,柳传志表示,虽然手心手背都是肉,但取舍有道,坚决不让神州数码沾“联想”品牌的光。但是,不管哪边做大,都是联想的蛋糕做大。以后假如一方受扼,另一方可以立即出手相助。
李嘉诚有两个优秀的儿子李泽钜和李泽楷。他把性格沉稳、作风踏实的长子李泽钜立为长江实业集团新掌门人,另外资助崇尚自由创新、喜欢作秀的次子李泽楷另创TOM.COM、盈科拓展等事业。李嘉诚欣慰地看到了两个儿子的迅速成长和出色业绩。
(3)“赛马而不相马”模式
这种模式的意思是让各个选手在相同的游戏规则下跑出高下,目的在于培养一批而不是单个接班人。这种模式的实践者就是国内著名的两大创新型公司海尔和华为。在谈到接班人问题时,张瑞敏曾表示,“如果说具体到一个实在的人,一个有名有姓的接班人的话,我想谁都不可能把海尔做好”、“在接班人身上,押宝绝对危险”、“我们始终采取赛马不相马的思路,谁能做得更好那就是谁”。
华为的“全员接班制”、“群体接班”思想与海尔的“赛马而不相马”异曲同工。《华为基本法》中规定,华为公司的接班人是在集体奋斗中从员工和各级干部中自然产生的领袖。这里的接班人是广义的——不是高层领导下台时才产生接班人,而是每时、每刻、每件事、每个岗位、每个流程都发生这种交替行为,每个人的岗位身边都有人盯着,你不行,别人上——这就是“全员接班制”。任正非考虑的是如何建立一个让能力、价值观可以完整复制,以及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覆盖整个人力资源体系的接班人制度,这就是所谓“群体接班”思想的建立基础。任正非提出“群体接班”的思想,是希望通过内部竞争与优化,创造一个人才不断脱颖而出的机制,培养出华为的优秀管理团队,为将来高层人才的选拔打下良好的后备基础。1997年底,任正非说:“希望华为能够出现100个郑宝用,100个李一男。”其背后的含义,是希望华为通过群体成长的方式,摆脱对个别人的依赖,这其中当然包括他本人。
(4)“败家子基金”模式
当企业的领导人缺乏优秀继承人选的时候,如何选择一名堪此重任的接班人呢?这种情况下,浙江正泰集团的南存辉提出了设立“败家子”基金这种模式。
在2004浙江民营企业CEO圆桌会议上,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透露了他关于继承人问题的想法。他说:“正泰有100多个股东,其中有9个高级管理人员。我们鼓励这些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念完书以后不要进正泰,要到外面去打拼,并在打拼过程中对他们进行观察和考验。若是成器的,可以由董事会聘请到正泰集团工作;若不成器,是败家子,我们原始股东会成立一个基金,请专家管理,由基金来养那些败家子。”据说,正泰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们按照父母在公司股份多少排座位的游戏,触动了南存辉设立一个“败家子基金”的想法。
在国外,不少企业都有基金会,以家族的名义进行经营,但基金的继承者本人不可以随意操纵这些财产,需要有职业经理人和监督机构进行经营,比如,非常著名的福特基金。这样,决策者和公司的经营者都有明确的目的,不会因为继承者的能力不够而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