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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家“国字号”煤炭交易中心运营

类别:建筑时间: 2008-09-19

标签:建筑 法规标准

  煤电首次实现“入场”交易

  在第二届中国(太原)国际煤炭与能源新产业博览会召开之际,中国电力“巨头”华能集团与中国电煤“领军企业”山西同煤集团签订了煤炭供需长期协议。

  两家企业负责人签约之后,交由第三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审核,加盖交易中心的红色印章协议生效。

  这个红章的启用,意味着中国首家“国字号”煤炭交易中心--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开始担当媒介煤炭市场交易、打造能源交易现代化服务平台的重任。

  近两天,华能、华电、国电等中国电力“巨头”与神华、中煤、山西焦煤、同煤、阳煤等大型煤炭集团签订了煤炭供需长期协议。与此同时,煤炭、电力企业还签订了一批电力、化工及煤田开发、煤炭物流等项目。

  经济观察人士指出,这是中国两大能源分支煤、电通过市场机制,真正实现进入交易所进行现场交易的发端。

  长期以来,煤电能源一直是国家计划控制下的产业,一年一度的全国煤电产、运、需衔接会持续了几十年,成为中国最后一个计划体制下进行物资分配的“订货会”。

  随着煤炭市场逐步放开,价格形成逐步逼近市场机制,由政府主导的煤炭订货会深陷困境:效率低,成本大,合同执行难,煤电矛盾激化。因而,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一开始就被寄予厚望。除了部分性地替代全国煤炭订货会,业内还期望它能促进煤焦产品规模经营,逐步取得中国煤焦产业在国际上的定价权。

  发改委于2007年1月批准成立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2008年2月,山西省政府决定,撤销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所属的煤炭销售办公室,将其职能从建制划转交易中心;并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所属太原煤炭交易市场的现有职能划入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负责人郭文奇说,参照上海等地交易服务机构的做法,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不隶属于某个企业或以企业身份出现,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直接从事煤炭经营业务。山西省政府负责解决中心的编制和人员待遇。

  郭文奇说,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度。中国境内合法的煤焦生产、加工、经营、消费企业,以及从事运输、仓储、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服务型企业,均可按程序取得会员资格。交易中心平稳运行后,还要召集一定数量的国际煤焦商会员。

  根据交易的需要,将分阶段地开设人民币和外币账户,交易商品使用人民币报价,逐步推出外币报价方式。交易中心对卖方会员申请在市场交易的煤焦商品的产地、生产厂家、注册商标、代码及质量标准等内容进行审核。

  会员可利用场内交易和远程交易两种交易工具,铁路运输计划采取事前公示,与交易合同按时序自动撮合匹配。交易中心还将委托金融机构,联合开展煤焦交易的融资、担保和保险业务,为会员提供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

  煤炭交易中心在中国还是新生事物,并无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说:“山西要经营好交易中心,还有很多技术性和政策性的现实问题要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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