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市场持续低迷,不仅愁坏了焦化企业,而且给我国焦炭产业政策也敲响警钟。对于此次焦炭市场遭遇的“寒冬”,国家相关焦化管理部门将根源归结为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并借此契机对焦化行业准入条件重新修订。12月24日,在国家公布的符合新修订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中,山西省有26家企业入围。
山西省26家企业入围
本次公示共有49家焦化企业符合新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经过申报,我省有山西月明焦化有限公司、山西龙辉煤气化有限公司、太原市三兴煤炭气化有限公司等26家焦化企业入围新焦化准入条件,占据整个入围企业半壁江山。据了解,这些企业年产焦炭均在60万吨以上。而在这次申报中,山西森润煤化有限公司由于泥封炉门工艺落后,被从公示名单中刷下来。
淘汰落后产能任重道远
省经济委员会负责人洪发科介绍说,焦化行业是我省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一个重污染行业。从2003年起,我省开始清理整顿焦化企业,到目前为止,全省累计淘汰、取缔落后焦炭产能6000多万吨,关停小机焦炉284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达3043万吨。但自去年后半年以来,受市场利益驱动,我省焦炭行业低水平扩张、重复建设又进入高潮,导致焦炭产能过剩。
促环保准入“门槛”提高
据了解,新修订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对企业的生产布局、工艺与装备、环保指标和清洁生产及监督与管理等方面都作出明确界定。如,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外两公里以内,主要河流两岸、公路干道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一公里以内,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建设焦化生产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焦化生产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省焦炭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新修订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上来看,国家再次调高了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门槛,这既有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社会责任,又有保护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经过国家公示的焦化企业可享受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并可按有关程序规定取得焦炭产品出口资格,而没有经过国家公示的企业,在将来的市场准入方面肯定会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