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披露投资宜宾伏特加亏损520万余元的事实
2000年12月21日,五粮液投资以关联方宜宾伏特加制酒有限责任公司名义投入2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后形成520余万元的投资损失。为隐瞒亏损事实,五粮液投资将此投资事项虚构成与四川天富投资公司的借款,并于2002年从上述合作投资款项中划回2000万元冲账。
投资中科证券亏损未做减值准备涉嫌虚高利润
于2000年7月投入13000万元在中科证券设立账户并进行投资,到2005年底,其资金余额仅为8761.79万元。此后中科证券于2006年2月被行政清理,2007年9月宣告破产,五粮液投资随后申报债权。2008年8月1日,中科证券清算组将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资金 458.81万元划给五粮液投资。
【第三宗】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存在差错
五粮液在2006年、2007年、2008年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均将上述资金作为正常的货币资金予以反映,并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涉嫌虚增利润。
虚假披露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2007年度,五粮液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72.51亿元,但五粮液在其 2007年年报中披露该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为82.51亿元、合并报表后的主营业务收入约为73.29亿元,由此导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但五粮液也未对上述重大差错予以及时更正公告。
证监会:五粮液涉嫌虚增利润
五粮液前些年在股市上投资屡败屡战且不如实披露,虚增利润、披露主营业务收入存在差错也是调查的重点。而此前被热炒的偷税漏税问题,则没有被证监会提及。
五粮液从公告被调至今已近20日,证监会的初步结论,与五粮液董事长唐桥此前的主动澄清,存在多处矛盾的地方。而证监会方面也只是简单说明五粮液存在“三宗罪”,并没有就这“三宗罪”给予具体说明,也没有对五粮液作出暂停交易的决定,很多投资者依然对五粮液“被调门”事件感觉一头雾水。
原因未明引发“多重猜想”
猜想一:五粮液遭证监会调查或与其涉嫌少交消费税有关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爱文表示从2008年年报披露的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等相关信息,分析计算出五粮液2008年少交消费税约5.42亿元;依据同样的计算办法,计算出2007年存在少交消费税约8.84亿元;2006年存在少交消费税约5.25亿元。
猜想缘由:五粮液被指涉嫌少缴税19.51亿
五粮液2007年年报披露的四川省宜宾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虚报约9.22亿元的嫌疑,而且根据2006年-2008年年报分析,五粮液三年存在少缴消费税约19.51亿元的嫌疑。
五粮液回应少缴税说:算法有问题
在酒类行业,企业在生产酒厂和最终销售公司之间往往要加一个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