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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丽邓耀:不要权力只要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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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营销与市场 时间: 2009-09-30 来源:计世网

标签:品牌营销

90年代:做生意只是竞争不是对抗

随着内地消费市场的发展,邓耀在1992年开始发展百丽品牌的内销市场。当时,不少在内地设厂的港商,最多只能争取到10%至15%内销权,但邓耀是第一个早年将外国经验带回内地的港人,他能为工厂争取到30%的内销权,加速了他全力发展内销市场的步伐。

起初在深圳和广州以批发的模式,卖货给来自各地的批发商,但好景不常,冒牌假货立即出现。“有些假货甚至在卖真货的商店门前售卖,也有些讹称来自台湾。”为了保护品牌,1994年他决定开设专卖店,并以特许经营模式发展销售网络,杜绝市场上假货的销售途径。

邓耀改以特许经营模式发展,期间曾出现经营商不守规则,偷卖别家品牌的货品的情况,也有取不到特许经营权的人讹称将货运往其他国家出售,或托香港的批发商订货,暗地却运回内地出售。邓耀应付前者的方法是动之以理,并加上群体压力。“我会跟他分析,百丽既能提供账期,产品又有一定的销量,条件比别的品牌好,他利用百丽的所赚来支持别的品牌,实在不公平,更甚的是影响整个品牌形象及其它加盟者的利益。”对于那些帮助内地买家买货的港商,邓耀在查明实况后,会先在市场上买下所有货,再亲自登门拜访,跟港方的受托人详谈。总之,一切以“理”解决。

特许经营模式果然见效,令邓耀的生意迅速发展,亦间接促使邓耀于1998年停止百丽在港的销售,全力发展内地市场。如今,内地专卖店约有600 间,员工人数达1.6万人。转战内地的百丽品牌,发展较香港好,令邓耀有能力将品牌重新带回香港,并发展国际市场。现在,邓耀已通过代理商,打开了在日本和新加坡的市场,这两个月便会在纽约开设专卖店。

20多年来,邓耀抱着“真诚对人,做生意只是竞争不是对抗”的态度,在内地取得了不错的发展,他笑言:“跟我合作的人一定要心胸广阔,不能私心太重,这样的人才可成就大生意。”

一家之言Suggestion

今年1月1日实施的CEPA,暂未为邓耀的生意带来直接帮助,然而整体社会气氛的改变,使他的生意自然多了起来。他劝勉有心北上创业的香港人,在内地一定要依法办事,亦需经常留意内地消费市场的变化。在聘请员工时,多注意素质参差的情况:“以我的工厂为例,员工的工资及福利都比别的厂好,但我要求的产品质素亦比别人的高,这样,对员工及股东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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