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MBA铺天盖地的今天,《红楼梦》居然与《韦尔奇自传》一样引起管理界的重视。例如,倪润峰就特别欣赏王熙凤的管理才能,同时也指出王熙凤存有权威性不足的弱点。有的论者为王熙凤封了一个“维持会会长”的头衔,认为王熙凤的权威管理是维持性的,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事实上,曹雪芹在《红楼梦》中提供了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塑造了两种不同的管理权威:一是贪婪集权型,主要以王熙凤为代表;二是创新分权型,主要以贾探春、薛宝钗为代表。
王熙凤猛药治病
我们先来看看王熙凤的“管理权威”的属性。应该说,在协理宁国府时,王熙凤最出色地表现了她的管理才能。
首先,王熙凤对宁国府做了一次家族诊断。她极其尖锐地指出,宁国府存有“五大弊病”:“头一件是人口混杂,遗失东西;二件,事列专管,临期推诿;三件,需用过费,滥支冒领;四件,任无大小,苦乐不均;五件,家人豪纵,有脸者不能服管束,无脸者不能上进。”
针对这五大弊病,王熙凤决定采用猛药。一到宁国府,她就发表了措辞极其强硬的就职演说:“既托了我,我就说不得要讨你们嫌了。我可比不得你们奶奶好性儿,诸事由得你们。再别说你们‘这府里原是这么样’的话,如今可要依着我行。错我一点儿,管不得谁是有脸的、谁是没脸的,一例清白处治。”
根据这一思路,王熙凤开始制定规则,按岗定编,强化监管。这一措施收到了效果,宁国府的面貌立刻改变了。由此可见,王熙凤的权威性确实是很强的。
然而,同样是这个王熙凤,在给贾母理丧时却出乎意料地陷入“权威性不足”的泥潭困境。她既调不动人,也调不动钱,只得哀求众人:“大娘婶子们可怜我吧!我上头挨了好些说,为的是你们不齐截,叫人笑话。明儿你们豁出些辛苦来罢!”尽管如此,仍然玩不转,被气得“眼泪直流,只觉得眼前一黑,嗓子一甜,便喷鲜红的血来,身子站不住,就栽倒在地”。
为什么王熙凤在协理宁国府时威重令行,而给贾母理丧时却权威不足、指挥失灵呢?这是因为,王熙凤的权威主要依靠贾母和娘家做靠山。一旦靠山倒了,王熙凤的权威便马上土崩瓦解。
其次,王熙凤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盘剥众人,在贾府上下积怨极深,毫无人缘。对于这一点,她本人也意识到了:“若按私心藏奸上论,我也太行毒了。也该抽回退步,回头看看。”
显而易见,王熙凤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权威,有的仅仅是一时的权势而已;靠山一倒,便寸步难行,一败涂地,任凭她再有管理才能也无力回天。
还应该指出的是,正是王熙凤的这种贪婪和疯狂才给贾府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因此,王熙凤并不是贾府的维持会会长;恰恰相反,她是贾府真正的掘墓人。在《红楼梦》里,王熙凤的下场实际上是最惨的。这是完全符合历史逻辑的,也值得王熙凤的崇拜者们不断地深思和反省。
贾探春逐利为重
在《红楼梦》五十六回中,曹雪芹以一个章回的篇幅,完整地描绘了发生在大观园里的经济改革故事,并塑造了与王熙凤完全不同的管理权威贾探春、薛宝钗。
为了克服贾府的经济危机,贾探春凭借自己对当时正处于萌芽状态的市场经济的敏感,富有创意地推出了一个全新的改革举措: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把大观园分包给园中的老妈妈们。这样一来,一个消费性的大观园就被改造成了一个生产性的种植园,捉襟见肘的贾府经济也因此找到了一个新的生长点。
对于贾探春的经济改革,薛宝钗予以充分的支持。然而,在指导思想上,两人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贾探春对她的改革相当自负,鲜明地打出了她的改革旗号:“登利禄之场,处运筹之界;穷尧舜之辞,背孔孟之道。”在贾探春看来,既然经济改革的目的在“利”,那么打出“背孔孟之道”的旗号就是顺理成章的。很显然,贾探春对于改革的思考是直线式的。
为此,薛宝钗尖锐地批评她说:“你才办了两天的事,就利欲熏心。”薛宝钗指出:“若不拿学问提着,便都流入世俗去了。”实质上就是要以孔子的“义利观”来指导这场经济改革,以防止改革滑向物欲横流的邪路。实事求是地说,薛宝钗的这一思想是非常深刻的。在薛宝钗的改革理念中,已自觉地包含了对于单纯商业利益的理性超越。薛宝钗的这一改革理念,应该说是曹雪芹为当时正在转型的中国社会重塑一个新的道德规范的积极尝试。
尽管贾探春片面求利的改革指导思想受到了薛宝钗的批评,但她的直线式的思维模式却一时难以完全扭转。例如,贾探春只看到承包的种种好处:“一则园子有专定之人修理花木,自然一年好似一年了,也不用临时忙乱;二则也不至作践,白辜负了东西;三则老妈妈们也可借此小补,不枉成年家在园中辛苦;四则也可省了这些花儿匠、山子匠并打扫人等的工费,将此有余,以补不足,未为不可。”
与贾探春不同,薛宝钗却考虑到承包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她清醒地意识到,能够直接承包并得到好处的只是少数人,大多数人心里仍是不服的。如果不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承包就可能因得不到大多数人的支持而遭遇种种意想不到的挫折。因此,薛宝钗建议,承包者年终时拿出若干吊钱来分给也在园中辛苦的老妈妈们,让她们也能分享改革的成果。
她对承包者说:“还有一句至小的话,越发说破了。你们只顾自己宽裕,不分与他们些。他们虽不敢明怨,心里却都不服。只用假公济私的,多摘你们几个果子,多掐几支花儿,你们有冤案还没处投呢。他们也沾带些利息,你们有照顾不到的,他们就替你们照顾了。”
薛宝钗这一“小惠”主张,不仅兼顾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为承包者的经营提供了新的保证,的确是一个符合“惠而不费”原则的双赢高招。
贾探春的直线式思维还影响到她对管理流程的改革思考。她考虑到,“若年终算账,归钱时,自然归到账房。仍是上头又添一层管主,还在他们手心里,又剥了一层皮”。贾探春认为,“如今这院子是我的新创,竟别入他们的手,每年归账,竟归到里头来才好”。
对此,薛宝钗再次表示反对:“依我说,里头也不用归账。这个多了,那个少了,倒多了事。不如问他们谁领这一份的,他就揽一宗事去。都是他们包了去,不用账房去领钱。”
薛宝钗的反对意见显然是正确的。因为从本质上说,归账到账房和归账到园子里头,只是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关系。从纯粹的管理角度来说,同样存在着重复算账的麻烦,而承包者同样存在着会被园子里的新账房剥皮的可能。因此,薛宝钗所提出的这些物质层面的改革主张,理所当然地受到了承包者和众人的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