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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American Business Model

张学诞:采用交叉补贴的机制平衡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

标签:交叉补贴 资源税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作者:夏县明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虽达成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开始,为世界各国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专家认为,我国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税改革应该跟国有资产的补偿制度相结合,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发展需要采取交叉补贴机制来平衡。

今年以来, 中国推进资源税改革的进程明显有所加快。今年5月下旬, 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资源税改革从从量税改革为从价税后,资源开采企业的税负和成本自然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传统能源的发展,而目前,我国乃至世界的新能源发展还远不成气候,那么怎么平衡两只之间的关系呢?为此,BNET商业英才网独家采访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主任张学诞。

BNET: 您认为水资源是否该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为什么?

张学诞:从长远来看,水应该要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我们会从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公众可承受的程度方面进行权衡来确定一个合适的税率来保护我们的水资源。

BNET: 我国资源税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完全为了环保和节能减排,而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初中期,要进一步发展,必然要使用大量的资源,而在现阶段,我国的新能源还远不成气候。那么怎么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张学诞:我们会采取交叉补贴的方式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通过对传统能源增加税收来补贴新能源发展初期遇到的资金问题。这样,一方面能对传统能源的节能减排起到积极的租用,又能促进新能源的发展。

BNET: 资源税改革从量税改为从价税后,企业的成本自然加大,必然导致资源类商品价格上涨,那会对我国明年造成一定的通胀预期,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张学诞:我国的资源税改革并不一步到位。在改革的初期阶段,我们会对价格波动比较大的资源如石油和煤炭等实行从价税,而对其他的矿石类资源和盐依然实行的是从量税。所以,这种渐进式的改革并不会造成过度的通胀。因为之前,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在内的资源税费标准偏低,导致资源的使用成本相应较低,难以起到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作用,也不利于形成合理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BNET: 资源税如何定价,征税才能真正起到平衡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

张学诞:关于资源税的税率,我们会从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来确定,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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