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部分地市将“国资委”更名为“国资局”,由直属特设机构改为职能部门,这在各地国资监管系统中引起较大反响和担忧。国资委认为,国资监管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要逐步实现全覆盖
在国资委统一监管国有资产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加强针对县级国有资产的监管。5月27日,全国县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在浙江义务召开,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发言时指出,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是省市县三级为好,还是省市两级为好,还需要斟酌。
最近,在新一轮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部分地市将“国资委”更名为“国资局”,由直属特设机构改为职能部门,这在各地国资监管系统中引起较大反响和担忧。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就此表示,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向中编办提交了专题报告。国资委认为,国资监管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要逐步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截至目前,中编办(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尚未对此作出批复。这使得是否应该增设县级国资局成为一个疑问。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目前全国实行的县级国资监管模式中,"义乌模式"获得业界一致认可,这次被国务院国资委向全国重点推荐。黄淑和在会上发言说,义乌市在高民营化、高市场化的条件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加强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新路子。他们的经验具有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据了解,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发展规划的要求,义乌把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给四大国有公司,实现了经营规模化、管理集约化。"义乌的经验告诉我们,集中监管比分散监管要好,监管范围大比监管范围小要好,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黄淑和指出。
黄淑和表示,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体制上的创新,地方国资委的监管范围要逐步实现全覆盖。国资委将大力探索加强县级国有资产监管,将研究出台加强县级国资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力争5年内在深化县级国资监管方面取得新的变化。 地方国有经济在一些方面要体现控制力,比如一些资源性产业要控制住,包括像市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矿产资源等,国有经济也要控制,因为这有利于引领地方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据了解,在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和范围上,各地都有创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个直辖市不仅把企业经营性资产交给国资委监管,还根据地方实际,把金融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等交给国资委监管,采取的是“大授权”的模式。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也有不少人士认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只明确了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监管机构,县级国有企业主要的任务是退出,而且县级国有资产总量很少,很难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