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内专家指出:如果按照上述负责人的说法,那么电视厂商则是故意“涉黄”,那问题就不是“禁止”这样简单,而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内容问题之外,就是牌照问题。按照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39号令,《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是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的。其中注明,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也就是说,迅雷、搜狐视频等视频网站,只是获得了在计算机终端上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未获得以电视机为终端的相关许可。
“3C都融合了”,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郝亚斌对《英才》记者直言,手机、电脑与电视越来越融合了,三屏合一了,如果以终端来发布牌照,未免有点牵强,这在国际上,也未曾有此先例。
事实上,互联网电视,简言之,应该是可以通过电视大屏幕浏览各种互联网网页的多媒体娱乐终端。但是,在牌照尚未完全落地的当下,集成与内容均没法全面提供,以至于站在苏宁等家电卖场,创维、T C L、康佳和海信等互联网电视的促销员,都很难说向《英才》记者说清楚,广电新规之下的互联网电视,与此前究竟有何不同。
如今所有涉足互联网电视厂商都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
家电厂商之困
除了前期的投入“打了水漂”,据知情人士透露,广电系三家“持证机构”开出的收费规则,才是对家电厂商最大的打击。
在相关“禁令”通知和内容牌照未发放之前,多数家电企业为推广互联网电视,都搭建了自主的上游内容平台,为此投入重金与人力。如长虹去年初正式推出斥资1.5亿元打造的网络内容平台——乐教网站;创维于2007年就和朗科投资1000万元打造了“尽享高清之美”的酷开网;海尔与搜狐高清影视频道对接;海信与新浪合作,在蓝媒电视专属的菜单界面可获得新浪提供的网络资讯。在内容整合上,TCL主要是和迅雷合作、而康佳则与新浪网、迅雷、PPS、快播等20多个内容供给商展开了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