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过的生活,不是任何一种生活,与颠沛有关,实际却充满安乐.在蜗居的住所,天空在每天上午下午分两个时间有飞机轰鸣的穿过,那是一种被吞噬被笼罩的渺小感,只存在一瞬,等声音渐远,人又平静下来.
我仍然是亦正亦邪的中分长发,这个多雨的阴凉之夏,我身上坠着从云南买到的蜡染翠绿长裙,被我当成裹胸,加了几角针线,竟有三种穿法,都能露出肩头,好让头发柔软蓬松的贴肤搭着,瘦时露出锁骨,电脑开启之前的那段黑屏,屏幕镜面一样让我看见自己的脸.过了胡乱挑剔的年纪,再没有什么边角棱框让我不满意,任何外界的力量都无法使我不爱自己.那不过是一张淡泊宁静的脸,头发有些毛糙,鼻翼两端有点小油光,看出是刚醒.
呵,我总是起床就掀开笔记本.空腹喝早晨沐浴阳光的第一口红酒,开启的这一瓶,便是一天的家宅口粮,开的是雷司令,就会给自己上精美的妆,也不出门,夜里睡前再仔细卸掉开的是赤霞珠,便翻出鲜艳的大花裙子,很仙,很浓重.其实每天的白昼也深夜都是我一个人,我尽量避免郁郁寡欢,于是Royal Madeleine牵动我的角色,使我不单调.
John回来看见我,说我已经丧失了一些谈吐的本能,该出去走走.不然像花朵中的拇指姑娘.可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沦落.
走上街头,站在凉飕风中,四顾寰宇,新鲜的空气掺拌路人的低语.以散步的节奏晃进中兴,走了一圈再到伊势丹,买了两双鞋,是谁说,女人要有漂亮的鞋子,它会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到地下一层买了一些进口食品,再走出来迎头碰上晃眼的太阳,拎出chloe的黑超,遮住自己的半张脸.
又是独自坐进Starbucks,中杯摩卡,抹茶提拉米苏,入口即化,不十分甜,又足够香浓.是我爱的口味.二楼角落吊灯下面,有位带着贝雷帽的年轻人,对着笔记本敲打,室内有舒缓的音乐,斑驳的墙壁挂满黑白照片.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然而并不能增添跟陌生人交流的勇气,所以这一行,尽管身边拥挤,也始终是独自.
喜欢坐在taxi的后座上,不用开车,不用专注,可以看看城市的变化,通过每个人脸上的表情猜测他们的身份和企盼.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游戏.
走进门为自己倒了一杯葡萄酒,一饮而尽,觉得拇指姑娘的居所才是踏实舒畅的所在.这时突然发现,此行买到的所有东西,都忘在了出租车的后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