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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启示录:决战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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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领导与控制管理 时间: 2010-10-12 来源:《中国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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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职业经理人
9月28日下午14:30,香港铜锣湾富豪酒店。一场让世人期待了54天的“陈黄对决”,终于落下帷幕。

事实上,陈晓与黄光裕决裂的种子,在他带领国美走出泥潭之际,就开始埋下。

在黄光裕被警方带走最初的两个月里,陈晓还是尽职尽责地带领国美电器进行自救的。“当时环境确实很差很差,金融风暴到最惨的时候了。我们也不知道他这个事件对公司影响到底多深,包括市场对我们的判断好像公司马上就要死的,确实那时候一不小心就死了。”他回顾说。这一点,黄光裕方面也不否认;邹晓春回忆说,“陈晓先生2006年来到北京,我就认识他了。大家都一起共事,应该讲互相都有一个好印象的。”

于是,在黄光裕2009年1月18日正式辞职后,陈晓出任董事局主席。但是,黄光裕当时还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让黄秀虹担任国美电器总裁。“他肯定也知道黄秀虹没有这个能力,他希望说我来辅佐也好、带她也好,董事会主席是我,总裁让她来做怎么样?但这个问题恰恰是我们管理团队激烈反对的,不管当时还是今天,整个团队都不能接受的事情。团队都不能接受,我怎么可以就接受这件事情呢?”其时,陈可能并未意识到自己的时刻来到了。他不愿意做傀儡的勇气来自失去的只是锁链。现在,让他得而复失,必须背水一战。

邹晓春则给出了另外的解读:黄光裕夫妇当时辞职,完全可以有更多选择,比如指认更可靠、更忠诚的人来接任,“但一开始我们没觉得这是个问题,因为我们感觉陈晓之前也没有任何的表象让我们产生怀疑,我们还是很信任他的。”

不过,邹晓春的叙述显然并非全部。当时,黄仍以“保证过渡顺利”名义,指任王俊洲、魏秋立为自己的私人代表,代为签署相关文件。黄在肯定陈是不二人选的同时也保持着对他的戒心。

2009年4月,黄光裕在狱中写信给陈晓,表示国美缺钱,“假如有融资的话他也能接受,别的股东加在一起的股权比他大,他也接受到30%以下,但是他要一个豁免权,未来再恢复到30%以上。”陈晓回顾说,自己感觉黄当时还是比较理性的。

但在选择谁的问题上,双方还是出现了偏差。

当时,国美接触了多家机构,包括联想弘毅、复星集团、贝恩资本、KKR、华平基金、摩根士丹利、厚朴投资管理公司、凯雷等等,但最终却挑选了贝恩。邹晓春认为,这是陈晓有意为之。“当时谈判的结果,他就认为只谈这一家,其他人都排除在外。而这种谈判本身是需要很长时间的,所以不可能说,我不给你签我再去谈。因为再谈我们也把控不了,所以说能不能、怎么谈我们也没办法。他今天说别家出的条件没有贝恩好,实际上这是没有可比性的。因为其它的你就没有跟人家谈,没有落实到文字。”

陈晓的理由在于,其它几家都提出了稀释大股东股份的条件,只有贝恩没有提,这么做,也是为了保障黄光裕的利益。邹晓春并不认同,“事后确实觉得贝恩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据说,黄光裕当时倾向于复星集团等投资者。

但陈晓透露,当时选择贝恩,黄家是认同的,且还与贝恩有过多次接触。“他们当时还有些约定,但是我听的结果是最后黄家人没有遵守约定。当然这个可能他们当时两方最清楚了。所以,不存在引进贝恩他不知道、他不了解的情况。”

在引资的协议内容上,陈晓认为也基本尊重了黄的意见。“因为公司那时候是最艰苦的,(贝恩)两个董事席位肯定是需要的,因为你提出他的股权不能高到什么程度,那这样的话人家风险就大了,贝恩就要求三个董事席位,而且你黄家也是答应的。”他回忆说,黄光裕当时表示:尽量争取两个董事,争取不了三个也可以接受。

猜忌自此开始。在引资上,陈晓其实完全可以更策略些,既然黄亦表示“公司缺钱”,如果把选择权充分告知黄光裕,此后的冲突或许可以避免。但他选择了自作主张,并为日后备受指责(指与贝恩的绑定协议)埋下祸根。考虑到陈的自我评价“审慎”,这一指责未必不实。

黄光裕的第一次直接而公开的发难,即“5·11事件”,否决贝恩三人进董事会。耐人寻味的是,此前,黄光裕将准备投反对票的消息知会了陈晓,当时黄光裕委托投票的律师就是邹晓春。5月11日上午,陈晓特意在香港约见邹晓春,并直接打电话给当天要见黄光裕的另一位律师,请他一定转告黄光裕:“这个很重要,你一定跟他讲,这样他投票投下来之后对公司会是什么样的一个后果。”但最终无果。“说明我的说服是徒劳的,他还是投那个票。”

显而易见,当时的黄光裕,是把贝恩资本视为自己的对立面,而陈晓,还是一个可以沟通和斡旋的对象。

不过,陈晓接下来的做法激怒了黄。12个小时后,国美电器董事会就将股东大会的决议推翻。

在邹晓春看来,陈晓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董事会实际推翻了股东大会已经形成的决议,并利用了百慕大公司法的漏洞—百慕大公司法规定在董事空缺时,董事会可以临时委任董事。陈在公开挑衅黄的权威。

是什么让一向“审慎”的陈晓公开反对黄光裕?如果他当时认为黄已无力抵抗,那么事实证明他错了。陈公布了国美电器新的五年发展战略,公开表示“今后可以不用关注他了”,并称董事会完全可以通过增发让黄出局,“但我们不会这么做”。

接着,陈晓辞去了总裁职务,由王俊洲接任总裁,这又断送了黄秀虹担任总裁的可能。陈晓说,黄秀虹为此还找上门来大闹,“骂人什么的,但是女同志,你没必要和她计较了。”

陈晓一再指责黄光裕的做法是“鱼死网破”。是谁把那条已经失去自由的鱼逼上了绝路?

黄的心情可想而知。之后有说法称,这位昔日不可一世的“帝王”,今已头发全白,足见其焦虑。不过,或许由于彼时杜鹃的缓刑尚未有定论,黄并未急于出手。

此前的一件事,也让双方开始暗中直接冲突—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

当陈晓通过黄光裕的律师向他征求意见时,黄毅然反对。“他不同意,反对。”陈回忆说,“这点我就没有听他的。”

陈认为,国美自救成功,证明这个团队是经得起考验的,“但是我们国美的路未来长着呢,是不是长期保持这样的激情状态为企业创造价值呢?你必须要有一个长效机制来保持。”

自称对国美酝酿股权激励方案非常了解的邹晓春显然不认同。“因为我一直在国美负责法律层面的事情。2004年国美上市以后,一直在探讨和研究相关的激励方案,并且在2007年的国美股东大会上给了董事会一个授权,但是因为当时的时机啊、方案啊、细节啊都没有成熟,所以就一直没有实施。”邹表示,国美的团队当时是非常稳定的,这就证明,之前国美的管理方式及手段是合适的。“陈晓先生在推出那个期权激励的时候,时机、动机确实值得深思。他在期权方案里一直排斥大股东的作用,我们的知情权、建议权都是排斥的。”

邹的这一说法,让陈晓不由得愤怒:“这是一个谬论,那么这个股权激励哪来的呢?全世界那么多企业都在用,好多企业都在用,我用就是不好的,这是没有道理的!”在当年,永乐上市,陈晓个人占股15%,60位在任及前任高管、雇员、业务顾问一共持有约40%股权。这是陈晓在国美打上的除精减门店外的又一 “永乐”烙印。

在黄光裕看来,这岂止是“不好的”。并非股权激励不好,而是不可以由陈来做。黄公开指责陈收买人心。陈晓说,多年来,国美高管与其说一直保持着对黄的向心力,还不如说是惮于黄的“威慑力”。“这个公司从最早张志铭、何炬一年一年下来,包括后来离开国美的人后面发生的很多具体的事,那些人都亲身经历过的。”—张志铭、何炬皆属早期追随黄光裕的干将,后因黄的排挤、打击报复而出走;何还曾多次遭遇不明身份人殴打,下场凄惨。尽管如此,黄理所当然认为干卿底事。

下面的事件无论真假,说明陈晓行事并非毫无顾忌。他需要一些润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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