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在美国都成功了,为什么在中国就成“投资陷阱”了?
创业邦杂志 文/王定标
中国ch互联网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拷贝史”,其实全球互联网除美国一直在创新外,其他国家大多数都是“拷贝”,我们也不要觉得羞耻,没有办法,落后了,就学习赶上。所以,中国互联网的风险投资也基本上是“拷贝投资”。也就是看到美国有什么成功的案例后,就照猫画虎地在国内找一个类似的企业投资。也正是这样的投资形态,导致中国风险投资家们在判断是否投资某个项目时,偏离了风险投资的基本规则,这种偏离是导致风险基金陷入“投资陷阱”而不能自拔的主要原因。
问题是,既然在美国都成功了,那为什么在中国就成“投资陷阱”了?我们可以找几个例子来分析一下。
中国互联网第一个“投资陷阱”就是ISP(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美国的AOL模式成功后,立即引起了中国一批有眼光,有社会资源,也已经在中国小有成就的创业者的关注。瀛海威、世纪互联、263、东方网景,包括后来打着“宽带接入服务”旗号的“小网通”,这些企业的创业者几乎是在中国最有能力的一批企业家,他们眼光远大,有清晰的商业头脑,并且事业都小有所成,他们最清楚“接入服务”是互联网服务的关键,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修路”。遗憾的是,正是这些人给投资者们挖了中国互联网早期最大的“投资陷阱”,投资者们在这个领域几乎全军覆没,血本无归。原因其实很简单,中国的电信服务是国有垄断的!这点国情差异,让一个成功的模式在中国变成了“投资陷阱”。这个陷阱至少吞噬了10亿美元级别的风险投资。
无独有偶,10年过去了,当无线互联网蓬勃兴起的时候,一个新的、相似的“投资陷阱”正在形成。Apple公司的巨大成功,连带让移动互联网成为了中国风险投资者们的关注焦点,“移动门户”和“LBS”成为了投资热点。互联网早就过了“门户阶段”了,AOL雅虎相继陨落,中国互联网门户在转型中谋求发展,居然还有人炒作“移动互联网门户”?再者,移动领域已经是巨人的战场:运营商、终端商和移动操作系统商,个个都是巨人,有些资源同样是“事实垄断”的。“移动门户”和“LBS”领域不会给新玩家巨大的成功机会,任何这样的期望就是一个“投资陷阱”。
现阶段最大的“投资陷阱”恐怕就是电子商务了,甚至可以说是“投资黑洞”。这个“投资陷阱”从互联网诞生的第一天就存在,而电子商务也是最危险的“投资陷阱”,之所以危险,是因为市场很大,机会很多,而且不断涌现成功的故事。但事实是,这个领域在中国至今没有特别成功的模式。
为什么会这样?原因恐怕在“电子商务”这个词上,这不是一个单词,而是一个复合词,“电子”是定语,“商务”是主语。到底是做“电子”还是做“商务”?甚至将“商务信息的电子化服务”都叫做“B2B”,物流服务也叫做“电子商务”,投资者被“忽悠”的程度可见一斑。
还有几个明显的因为“国情差异”而在中国成为“投资陷阱”的领域,Facebook的成功给中国挖了一个叫“SNS”的“投资陷阱”,因为早在Facebook诞生前,中国网民就使用QQ约会了,就有了校友录了;MySpace的成功给中国挖了一个叫“博客”的“投资陷阱”,因为早在MySpace成功前,中国的4大门户就已经是“资讯服务”和“个人主页服务”的主流玩家了。
还有一个眼下温度正在上升的“投资陷阱”,就是“互联网广告”。这个10年前在美国就风生水起的模式,虽然没有大红大紫,但也成就了好几个数十亿美元的公司:Doubleclick、Avenue A、valueclick、Advertising.com 等。“互联网广告”本身是个好模式,但是给小公司的机会不多了。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广告”运营商是Google,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广告”的最佳运营商。而中国“广告网络”应该是百度和淘宝的战场,其他玩家不具备进入这个战场的资格。
为什么投资者们依然不顾一切地勇敢跳入“投资陷阱”呢?“贪婪”也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吧。“贪婪”会蒙蔽我们的眼睛,迷惑我们的理智,诱导我们一步一步地走向“陷阱”。其实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