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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地理标志海参鲍鱼加盟

类别:农林渔牧时间: 2008-12-27

来源:中国水产门户网

标签:渔业 新闻

  12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在北京召开了“烟台海参”、“烟台鲍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通过专家审查,待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公告后,将成为继烟台苹果、龙口粉丝、烟台葡萄酒、烟台大樱桃之后的烟台市第五个和第六个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产品。

  与会专家进行了认真审查、讨论和表决,一致认为“烟台海参”、“烟台鲍鱼”具有悠久的历史、较高的知名度和突出的产品质量特色,符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要求,在公示期内未有异议,一致通过对“烟台海参”、“烟台鲍鱼”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的专家审查。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这次“烟台海参”、“烟台鲍鱼”两个地方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同时通过专家审查,对于更好地保护我市的产品资源和声誉,推动“烟台海参”、“烟台鲍鱼”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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