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美清,女,汉族,1978年10出生,内蒙古呼和浩特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近五年曾任职于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本部资本运营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9-031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租赁
德州市在建大型商场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欲租赁德州市津德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德利商贸”)在德州市大学路投资兴建的大型商场作为下属企业的经营场所。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与津德利商贸签署《租赁合同》,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于2009年8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租赁德州市在建大型商场的议案》。此项交易经董事会通过即可实施。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德州市津德利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德城区天衢工业园(长庄乡信托投资公司内)
法定代表人:王宝军
注册资本: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空调设备、机电设备、空气净化设备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以上范围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2008年9月1日
营业期限:长期
三、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为津德利商贸投资兴建的位于德州市大学路的大型商场,该房产规划共六层,其中地上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计租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共计26057平方米,停车场和主体建筑周边空地及其他主体建筑以外的部分不计算租金。上述面积按该物业竣工后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四、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1.租赁期限
自双方签署交接清单之日起三个月为公司装修期。租赁期限自津德利商贸交付给公司物业第四个月起计算,租期20年。
2.租金与支付方式
租赁房屋20年租金总额为17400万元,自交付物业的第四个月起计算。租金按季度支付,即公司在季初15日内向津德利商贸支付本季度租金(如有节假日则相应顺延)。第一个季不是整季的,按照实际天数计算所缴纳的租金。
3.租赁房屋的交付
津德利商贸应在2009年8月6日前将符合合同要求的租赁房屋交付本公司。
4.附则
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可由公司的关联公司自然继受,届时公司不再作为本合同当事人。需签署相关协议的津德利商贸应予以配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