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济南城投竞得该宗地的土地价款,即11500万元,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于2009年8月11日前签订,供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时使用)签署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缴纳的有关税费,由双方依法承担。
(2)地上构筑物价款及支付
标的资产地上构筑物的转让价款为3812万元,付款安排如下:
合同签署之日起满十个月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0%,即1143.6万元;余款2668.4万元根据银座置业取得标的资产所有权后的经营情况支付,自合同签署之日起5年内用全部盈利支付直至支付完毕,但超过五年则银座置业的付款责任终止,于每次的经营情况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2.标的资产的交付
济南城投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标的资产地上构筑物及其附属物交付给银座置业,并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标的资产的所有合法建设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至银座置业名下。
济南城投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在2009年9月30日前将标的资产开发建设的所有合法手续办理到银座置业名下,但双方应共同将标的资产的土地使用权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署后40日内办理到银座置业名下。
3、其他:因标的资产转让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标的项目的质检、消防等审批手续),均由济南城投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到银座置业名下,确保银座置业能够继续建设标的资产。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双方依法缴纳。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金銮大厦”与公司济南振兴街SHOPPINGMALL项目临近,公司全资孙公司银座置业本次购买“金銮大厦”项目并建成后,与振兴街项目一起进行整体统筹规划,综合开发利用,有助于集聚人气,提升振兴街项目周边配套水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金銮大厦”项目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9-033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9年8月5日在银座泉城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选举李明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