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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金融危机以来中国货币政策大事记

标签:货币政策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作者:夏县明

金融危机以来,中央政策采取了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连续5次降息、2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的规模控制,同时,在公开市场减少央票发行力度。

2008年9月15日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2008年底的政策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8年9月25日起,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暂不下调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汶川地震重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2个百分点。

9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由7.47%下调至7.20%,其他各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由4.77%下调到4.59%,下调0.18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由5.22%下调到5.13%,下调0.09个百分点。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

9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8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服务促进我国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8]275号),强调做好有关金融服务工作,维护我国奶业发展的根基,保持奶业市场稳定,支持和促进我国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10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0月15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由4.14%下调至3.87%;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由7.20%下调至6.93%;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下调0.27个百分点。

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银发[2008]295号),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选择粮食主产区或县域经济发展有扎实基础的部分县、市,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积极满足多层次、多元化的“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大力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8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0月20日,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和灾区重建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下调0.27个百分点。

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信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8]304号),强调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精神,做好农房重建的信贷服务工作,加快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步伐。

10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由3.87%下调至3.60%;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7个百分点,由6.93%下调至6.6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11月17日,发布《2008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2月5日起,下调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大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下调中小型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区和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1年期存款利率由3.60%下调至2.52%,下调1.08个百分点;1年期贷款利率由6.66%下调至5.58%,下调1.08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5年期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51%,下调0.54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含)下调至4.05%,下调0.54个百分点。同时,下调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其中,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由1.89%下调至1.62%,下调0.27个百分点;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0.99%下调至0.72%,下调0.27个百分点;1年期流动性再贷款利率由4.68%下调至3.60%,其他再贷款利率相应下调;再贴现利率由4.32%下调至2.97%。

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4次例会决定,对安徽等22个省(区)辖440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327亿元;对陕西等5个省(区)辖内127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额度为35亿元。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8] 355号),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举措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支持廉租住房开发建设,保障民生。

12月5日,召开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引导金融机构注重均衡平稳投放贷款;同时,加大对扩大内需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避免盲目投放信贷,切实提高信贷支持经济发展的质量。

12月11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08] 361号),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融资支持和服务工作,促进扩大内需和提高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2月18日,为进一步加大对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的再贷款支持力度,增强受灾地区农村信用社贷款能力,人民银行决定从12月22日起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支农再贷款优惠利率的适用范围,由极重灾区、重灾区扩大至一般灾区。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8年12月2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1年期存款利率由2.52%下调至2.25%,下调0.27个百分点;1年期贷款利率由5.58%下调至5.31%,下调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5年期以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至3.33%,下调0.18个百分点;5年期以上下调至3.87%,下调0.18个百分点。同时,下调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其中,1年期流动性再贷款利率由3.60%下调至3.33%,下调0.27个百分点;对农村信用社再贷款(不含紧急贷款)1年期利率由3.42%下调至2.88%,下调0.54个百分点;其他档次利率相应下调。再贴现利率由2.97%下调至1.80%,下调1.17个百分点。

12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8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汶川地震灾前贷款因灾延期偿还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 392号),补充规定对灾区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个人和企业贷款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在新的宽限期内继续按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借款人继续获得灾区其他信贷支持的政策处理。

2009年第一季度的政策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1号),取消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须超过5亿元才可交易流通的限制条件,为中小企业通过发债进行小额融资创造了较好的政策条件。

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2009年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建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09]24号),提出继续完善Shibor形成机制,积极推动金融产品以Shibor为基准定价或参照其定价。

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8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协议有效期3年。

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 支持春耕备耕 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09]38号),适当调整完善了支农再贷款政策,同时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

2月23日,发布《2008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26日至27日,召开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和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3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5次例会决定,对安徽等14个省(区)辖内9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36亿元。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4号),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原《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与《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合并,发布新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使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均受统一的主协议管辖。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协议有效期3年。

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情况的通知》(汇发[2009]14号),适当上调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强调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平稳发展。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5号),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以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名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并对其业务运作进行了规范。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92号),要求人民银行系统和各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协议有效期3年。

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9]第6号),进一步规范与完善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提高金融债券发行审核的透明度,健全市场约束与风险分担机制。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开展。

2009年第二季度的货币政策

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9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9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5月6日,发布《2008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在京联合召开货币信贷工作座谈会。会议研究分析了近期金融运行情况和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5月14日和6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分别批准东亚银行(中国)和汇丰银行(中国)两家港资法人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40亿元和30亿元。

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6次例会决定,对福建等12个省(区、市)辖内39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27亿元。

5月27日,发布《2008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6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78号),明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职责,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促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稳定外需。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9年第二季度例会。

6月29日,银行间市场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正式上线。

2009年第三季度的货币政策

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2009〕第10号,公布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以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7月3日,为贯彻落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

7月13日,为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事宜,便于试点企业和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汇综发〔2009〕90号)。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9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8月5日,发布《2009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2009〕第14号,明确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债条件,规范两类机构的发债行为。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7次例会决定,对辽宁省辖内5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额度为4亿元,对四川等9个省(区、市)辖内2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5亿元。

9月9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9〕284号),要求加大金融对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做好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09年第三季度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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