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回顾
继钢铁、汽车、纺织、装备制造、船舶、电子信息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之后,中央出台了第十一个产业振兴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标志发展文化产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并进入实施阶段。
《规划》明确了文化产业的范围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早在几年前,我国就出现了“文化产业”的概念,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方向下,文化产业的发展步履蹒跚。在这一次金融危机中,文化产业良好的表现,内容这一块出现了逆势增长的局面,所以受到了社会和中央国务院的方方面面的肯定。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这样一个振兴规划,它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政策效果
文化创意产业在全国发展如火如荼,全国很多地区都建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如中国动漫游戏城落户首钢,景德镇建立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等。
经过4年多发展,北京的文化创意产业不仅经受住了世界性金融危机的考验,而且呈现逆势上扬态势,目前成为抗危机、促发展、保稳定的重要力量和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正从起步增长步入稳定快速增长的新阶段。北京市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数字表明,2009年1月份至9月份,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的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1.8%,而在2004年这个数字仅为10.1%。
从产业规模看,据初步统计,北京文化创意产业规模以上近8000家,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13.7%;从政策规模上,围绕落实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实行一月一测,各区县也根据各自实际和产业功能定位,出台了区域性文化创意产业形态和相关产业细则及政策支撑体系。
从文化创意产业对北京市的经济贡献来看,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上的税金也在增加,吸纳就业效果显著。数字显示,2007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上交税金267.1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7.3%,且从业人员高达102万人,吸纳就业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