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的机会:移动应用的绚烂世界
在3G到来时,必须找到不同于过去的思维结构、应用模式。因此,对于桌面互联网公司,徐茂栋觉得他们无法占有全部地盘,面对竞争,创业者仍有充分的想象空间。那些生下来就是玩儿无线的移动互联网公司也是五类力量中不容忽视的一个主体,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将免费的资讯化内容和收费的娱乐化内容结合在了一起。“这些公司的共同点是:他们为移动互联网时代而生,有着良好的互联网基因,是其他几大阵营不能比的。虽然现有品牌知名度不高,资源不够丰富,但做无线业务多年,非常专注,对目标用户体验有着深刻的理解和把握,没有历史的沉淀,反而免于被传统的习惯羁绊,白手起家更容易生产出有创造力的东西,管理层大多数同时是公司的创始人,有着很好的激励机制以保证创造力。”徐茂栋表示。实践证明,这部分公司提供的服务也是用户最喜欢的。现如今他们最大的挑战是,如何练好内功,在即将到来的洗牌过程中胜出。可以预见,这个过程会很艰苦。中国移动互联网可能正处在黎明前的曙光中,徐茂栋经常告诫百分通联员工的两个字是“坚持”,即使无法马上实现梦想,但创业者们的恒心仍是必要而有意义的。
在中国,许多移动互联网的用户并没有接触过电脑,手机是他们最初的网络体验。终端特征和用户的潜在需求,决定移动互联网将会发生一些革命性的变化。移动性、随身性、私密性、用户识别性,是手机与移动互联网可以深入挖掘并放大的特征。而移动互联网上的业务形态,也是创业者们可以选择的方向,现在看起来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移动社交,包括社区、博客、邮件;信息服务,包括新闻、搜索、广告、位置服务;娱乐,包括手机游戏、音乐、视频;交易,包括电子商务和移动支付。相互间的结合,能够勾勒出移动新商业的大致模样。
作为比电脑更加个人化的终端,手机几乎知晓用户的一切:在什么地方,经过了哪里,和什么人联系,看什么内容。大量个人信息会在手机中留下痕迹,所汇集的数据几乎能拼凑出一个数字化的用户形象。这决定了移动互联网上的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应用会与桌面互联网上的对应服务有很大不同,将更加贴近用户、更生活化:日本最大无线社交网站Mixi的“足迹”功能帮助网站在初期吸引到了大批用户,人们可以利用这个功能对其他好友的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杨宁认为唔箜搜索提供的肯定不是类似Google和百度的海量资讯,而是能够反映90后用户喜好的个性化服务;Foursquare的爆红已经让人们看到了地理信息和社交网络碰撞所能产生的巨大能量,以及商家根据用户现场报到次数提供折扣的新颖广告模式,位置服务应用无疑是今夏人们关注的焦点。
而考虑到国内3G现有的技术发展程度,徐茂栋预测,3G市场首先爆发出来的杀手应用应该是与位置结合的手机新闻服务。在桌面互联网时代,报纸等纸质媒体的“随身携带性”无法被取代,手机则能够轻松做到。手机的其他优势还包括:天生的三网合一媒体;传播的信息与个人特点结合,可按照用户个性选择性提供新闻资讯内容,不像传统媒体和桌面互联网,人们看到的是一样的画面;保证新闻在第一时间到达用户身边,毕竟用户不可能背着电脑和电视。
这都给了移动互联网中的信息服务提供商更大的发展空间。过去的媒体一直追求但很难解决的广告效率问题,在移动互联网上将变得简单: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广告,广告更像是有用的信息,直接接触到消费者个体。手机广告无法做到互联网广告在画面声音方面的表现效果,但其精准性、交互性和效率则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
移动电子商务同样具有极大的成长空间。想象一下会发生什么:随时随地的购买;在距离商场500米的地方收到打折券;和你同在一个办公楼的朋友去了楼下的咖啡厅,你可以即时收到他对咖啡的评价;商家根据你以往的消费信息,将离你最近的新店开张信息推送过来;收到DM之后无需打开电脑,上网登录,直接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完成支付……这样的想法还略显保守,关于移动互联网的未来,徐茂栋非常认同美国未来学家保罗?萨福在1995年评价互联网时所说的一句话,“短期内的影响或许有些言过其实,但是其长期意义将远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要重大。”
[资料]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
百分通联CEO徐茂栋认为,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将与桌面互联网类似,不会出现根本改变,即“公园模式”,只是收费与免费服务的比例有所不同。
所谓“公园模式”,就是把互联网比作一个公园,进公园的时候需要门票,如ADSL接入服务的宽带上网费;进入公园后,大量景点是免费的,如资讯和搜索;但也有一些收费服务。徐茂栋判断:“区别在于‘量’的不同,桌面互联网上用户付费与广告收入比为4:6,而移动互联网将会是6:4,预计产生颠覆性的变化。”原因在于手机是先天的支付工具,移动梦网已养成了用户付费的习惯。“但仍然改变不了移动互联网‘公园模式’的格局,收费的手机视频发展始终不尽人意就说明,把桌面互联网上的免费服务直接拿到移动互联网上收费,显然行不通。重要的是要创造适合手机终端的全新内容,而不是简单复制。”
免费化则意味着媒体化,即免费内容和服务的提供者获得盈利的主要途径是广告收入,而付费内容和服务提供者的盈利模式为用户即时付费和电子商务。摩根斯坦利的报告指出,2008年全球前50强互联网公司的收入中,广告占40%,而付费服务占总体25%,电子商务占35%。而全球前50强移动互联网公司的收入中,广告为5%,付费为22%,电子商务73%,其中电子商务的服务大多数内容为数字内容,如音乐、游戏等。徐茂栋认为:“未来几年,广告收入的份额会有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