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CEO想大幅提升公司业绩或推动公司长期增长时,总是会想到去收购另一家公司。全球每年用于并购的支出已超过2万亿美元。然而,研究表明:并购的失败率高达70%〜90%。学者们通常只是分析成功或失败的并购案分别具有哪些特征,却没有一套坚实的理论来辨明并购成功或失败的原因。
在本文中,克里斯滕森和他的伙伴提出了一套理论。他们认为:许多收购案之所以达不到预期目标,是因为公司决策者选择的收购对象与交易的战略目的不符,没能区分哪些交易可能改善公司当前的运营,哪些可能极大地转变公司的增长前景,因此,支付的收购价格常常都不合理,而且收购后整合的方式也存在问题。
公司实施收购的原因不外乎两个。第一个原因是为了提升公司当前的业绩——帮助公司保持优势地位或削减成本,这也是最常见的原因,但这类收购几乎不会改变公司的发展轨迹,这主要是因为投资者对收购后的业绩改善程度已有预判,他们对此并不抱太高的期望。相比之下,公司CEO却常常不切实际地以为这类交易会大幅提升业绩。
第二个收购原因不太常见,那就是通过收购重塑商业模式,从而彻底改变公司的发展方向。如何找到最佳收购对象来实现这一目标?该花多少钱来收购?是否需要对收购对象进行整合?以及如何整合?知道这一切的人少之又少。然而,这却是最有可能让投资者迷惑,却又最有可能为他们带来可观收益的交易。
作者发现,考量收购对象的最佳切入点是商业模式。而所谓的商业模式,按照他们的定义,包含了四个相互依赖的要素,客户价值主张、赢利模式、资源和流程。其中,资源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可以从被收购公司中提取出来,纳入收购方的商业模式。而其他三个要素,则无法纳入收购方的商业模式。
如果你只是希望拓展业务,并不想彻底改变竞争模式,那么你应该去买一家有资源的公司,让它的资源来增强你的自身实力。将买来的资源融入你现有的商业模式。这种收购也叫做“利用商业模式型”(LBM)收购。苹果公司和思科公司都有这类收购的成功案例。
如果你希望重塑业务,创建新的经营模式,为公司的长期增长奠定基础,那么你就需要一种颠覆性的商业模式来补充、延伸或替代现有模式。作者将这种收购称为“重塑商业模式型”(RBM)收购。钢铁企业纽柯公司和信息行业巨头易安信公司(EMC)都是通过这类收购获得了超预期的增长。
尽管实施RBM型收购是公司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的最有效途径。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收购方在这类交易中总是舍不得花钱。所以如何支付合理的价格也是需要着重探讨的一个问题。
还有一个关键步骤是整合。你该用何种方式整合?这取决于你的收购类型。如果你买下一家公司,是为了提高现有商业模式的效力,那么当你把收购来的资源纳入自己公司的运营后,就该废弃被收购方的商业模式。如果你是因为看中了一家公司的商业模式而买下它,那么你就得保持其商业模式的完整,此时,最常见的方法是让它独立运作。百思买收购奇客分队(Geek Squad)就是如此。
纵观整个商业收购史,那些最惨痛的失败都是因为收购方没有弄清收购对象的价值在哪里,整合不当所致。在这方面戴姆勒公司收购克莱斯勒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本文选摘自哈佛《商业评论》中文杂志2011年8月刊(www.HBRChina.com)。哈佛《商业评论》由哈佛商学院出版公司旗下的Harvard Business Review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授权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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