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客诚大中华区数字方案总经理施京松先生日前在Adworld2013互动营销世界论坛中表示:“大数据概念出来后,营销界是第一拨闻到商机的人,我们跑的比别的行业或者其他的数据应用者更快一点,从这个角度来看,技术营销是最大受益者。但反过来技术营销是大数据行业的一个推动者,这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事实上,大家一直希望透过数据的挖掘能够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但往往现实情况是数据并没有完全开放,而挖掘数据的本身也遭遇到很多难题。那么,在数据并没有完全开放的前提下,营销技术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手段来实现?施京松认为:“在大千世界里,纯粹的数据公开交易是不会存在的,包括在线下的世界、线上的世界都不会存在。所谓的开放,更多说的是大家在如何保护用户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和应用,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敏感信息,是更容易让这些数据开放联盟成立的必要条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看哪些数据是可用的,哪些数据是不敏感的。同时对于营销或者某种商业价值又是有极大帮助和提升的。而大数据最终的目的还是要让消费者得到最大的受益,在这个基础之上去实现数据的开放才有可实现的价值。”
在营销时代的数据挖掘,免不了有人担忧用户隐私该如何做保管,如何合理合法的去搜集与分析?施京松对此表示:“对于我们来讲,核心的是两个点,第一,所有做大数据相关的企业有一个不能跨越的红线,就是必须要把用户隐私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去考虑。所有对用户隐私不在乎的企业,生意一定是做不久的。第二,对市场要有教育。教育分成两部分:首先,对于广告主和营销的企业来讲,要让他们知道用户的信息不是随意可以用、随意侵犯的。要让他们有一个概念,怎么样去合理保护再去应用。其次,教育是指对于用户来讲,我们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多的搬到互联网上,已经没有人能够做到在互联网上完全隐身的,每个人都是在互联网上不停的被搜集信息。在这个过程中,首先,最重要的是你要保证你的信息搜集方是有足够的技术保护的,并且让用户享有对搜集信息的知情权,他搜集了你哪些信息、是否你自愿提供。其次,有选择权,用户可以禁止搜集,或者退出。在这方面,我们要做相当漫长的市场教育工作才能让大家在一个合理的法律框架下,去完成用户隐私和数据利用之间矛盾的问题。”
如何透过技术的营销手段如何能够让广告主用最低的价格买到对的人群,投放出效果最好的广告,施京松把它归结为三个字:快、多、准。“快,是要很快速的把数据搜集起来,很快的把数据分析后输出去。因为在互联网上所有数据都是非常短的有效期,越短的接近需求点,其数据价值越大。多,在目前的生态环境中,消费者的思路比较复杂,有时候他从淘宝到京东的转换在几秒钟之内就会形成。对于我们来讲,就要多方面的搜集数据,并进行综合的评估、整合。所以,我们对数据的希望是它越多、越复杂、越全面的去概括一个消费者的心态是最好的。准,就是我们要找好更合适的合作伙伴,去完成数据输出的一个过程。比如说某家DSP计算能力更强、逻辑越完整,就会发生越大的价值。这样会形成整个对消费者、数据提供者、数据整合者良性的循环。”施京松这样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