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们还做了中国最大的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目前的用户也已经超过1亿了。我们的手机助手还是从安全出发的,中国有很多的应用商店,用户下载各种手机应用和游戏的时候,往往还会被下载恶意广告,当游戏很大的时候还会消耗很多的流量和电池容量。因此,我们的这个手机助手既可以在办公室里的电脑上下载,也可以通过手机访问,是个跨平台的工具。用户无论是用浏览器还是客户端,是用PC还是手机,一点就能安装到手机上。通过手机助手,我就能够把360的4亿PC用户迁移到手机上。
2013年我可能会做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就要把云端做起来,比如我们的云存储产品“360云盘”,能够把你的不同设备都通过“云”连接起来。第二我们还要看手机浏览器,在手机上到底是App更好还是浏览器更好的问题其实已经争论了很久,我感觉最好还是都赌一下,当HTML5成熟之后,手机浏览器不仅会成为一个重要的入口,也是新的应用平台。我们已经做了中国最大的App Store了,下一步还要下大力气做手机浏览器,把我们在PC浏览器上的优势推广到手机上,把两者打通,其实它们的很多数据是可以共享的。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机会就是移动搜索。自从谷歌将服务器搬到香港之后,用户体验就非常差了。去年我们发布了搜索,马上就成为这个市场的第二名,未来更大的机会在于移动搜索。我不认为移动搜索是百度认为的那样,把一个框放在手机上。我觉得移动搜索是分场景的,你可以用手机说话搜索,用手机拍照搜索,用你所在的位置搜索,它更多的还是与生活服务或者地址服务有关的。未来不会有专门的PC互联网公司,也不会有专门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只有融合在一起的互联网公司;我们今年也不会设立移动互联网部门,而是每个部门都会有移动互联网业务。
我不太理解李彦宏对于移动互联网的说法,他说移动互联网就像是酒后驾车,说移动互联网没有收入,一个新东西不能用有没有收入来作为判断标准,很多改变世界的东西一开始都没有收入。很多人也问我在移动互联网上怎么赚钱。我一直坚信一点:如果你做的事情真的对用户有价值,你能吸引住用户,你就一定能够找到挣钱的方法。谷歌就是这样,不用作恶也能挣钱,所有的商业价值其实都是建立在用户价值上面的。
无论是互联网还是移动互联网,它的商业模式千变万化其实只有三个:一个是广告,一个是向用户直接收费,还有一个就是向用户卖东西,其中就有O2O和电子商务。O2O和电子商务这件事情我们没有基因,也不会去做。
无数的人都希望在手机上做广告,不过我觉得如果没有产品上的创新,只是把PC上的广告缩小了放到手机上来,在你玩游戏的时候骚扰你,那么小的屏幕,又耗电,用户的反感会比PC上大很多。因此,我认为如果没有创新的话,广告模式在移动互联网上会很难。
在中国被证明最适合向用户收费的还是手机游戏,大部分免费玩,小部分收费。今年我会在这个方面做些探索,我已经是中国最大的手机应用分发平台了,今年我会再建立一个手机游戏开放平台,与手机开发者合作,就像我在网页游戏上做的一样。
我出道比巨头晚,就要跟巨头反着干而不是对着干——他们热衷于自产自销,建立封闭帝国,我就要开放,建立生态系统,虽然必须分享我的用户和收入,但是我会更轻松一些。手机游戏的分成比例和商业模式我现在也不清楚,估计会跟游戏类型有关,但是不管怎么分,一定要让开发者挣到足够多的钱。
还有一个手段就是投资。上市以来,360已经投了100多家公司,大部分是搞移动互联网的。很多互联网巨头不喜欢投资,而是一抄二挖三捆绑,把小公司干掉。我自己就是个创业者,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创业精神,虽然家养的哈士奇跟野生的狼很像,但是实际战斗力还是不一样的;移动互联网需要的是狼,而不是哈士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