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养老保险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作者:夏县明
近几年,社会保险关系,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就此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2009年初还向全社会公布了相关政策要点征求公众意见。现在,《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实施了。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历经20多年的改革、完善,目前已经覆盖了2.32亿人。按照制度规定,劳动者在什么地方就业就在什么地方参保缴费,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额多少密切相关。这种“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机制,在同一地区稳定就业的劳动者中得到普遍实现和认同。但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劳动者来说,在不同地区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不能顺畅地转移接续;特别是总规模已达1.5亿人的进城农民工,许多人在不同城市和多个时段就业参保,而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使他们在进入养老时利益受损甚至无法得到制度保障。也就是说,多缴多得的机制在他们身上没能实现。这无疑降低了这些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这也是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城市时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国务院要求在2009年“制定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惠民政策的体现,是一件利民生的好事,顺民意的实事。我们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它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一是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暂行办法》规定,劳动者跨省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提前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也要按照这一原则处理。这就真正、全面实现了参保人员“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二是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的养老保险长期实行较低层次的基金统筹调剂制度。随着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特别是2009年全面实现了省级统筹,劳动者在省内流动就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有了制度和体制的基础。《暂行办法》明确了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进一步打破了地区分割、城乡分割的壁垒,必将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也是向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三是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暂行办法》规定,农民工在城镇之间流动就业或间断性在城镇就业,只要参保缴费并达到规定条件,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养老保险待遇。这对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具有深远影响。
老龄化带来的新机遇
当前,老龄化浪潮正改变着全球的人口结构,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走势。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无法回避老龄化本身这一客观的历史必然。中国正面临日益增大的老龄化社会压力,一直以来,老龄化都被看作是与“人口红利”相对的“人口负债”。改革开放以来,人口抚养比的下降造就了更具生产性的人口结构,即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和高储蓄率,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额外的源泉,即所谓的“人口红利”。
“人口红利”贡献了约27%的人均GDP增长,但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确实会给经济增长带来许多挑战和冲击,老龄人口数量的增加,将导致用于养老的资源总量的增加,如需增加有关养老的财政支出、提高企业养老金的支付水平和配置更多与养老有关的公共设施等。这些都意味着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以及经济资源配置格局的改变。同时,劳动力严重短缺也将带来经济总产出下降以及储蓄率下降,导致投资减少,等等。
然而我国老龄化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老龄化社会具有老化速度快、老龄人口规模大、未富先老等特点。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是在经济起飞和工业化完成之后,才进入老龄化社会,这时已开始由生存型社会进入发展型社会,发展的目标开始逐步聚焦于人的自身发展;而中国是在低收入水平下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未富先老”已成为严峻的现实。
随着我国社会步入老龄化,也就意味着养老负担日益加重,意味着经济中的劳动力供给相对不足以及国民财富中用于扩大再生产的部分会相对减少,本世纪后50年,我国的总抚养比将长期高达80%以上。在这种“未富先老”的情况下,人口老龄化的影响更加深远。因为这不仅仅涉及到中国人口自身的发展演变问题,还涉及到人口红利出现拐点后,如何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转换优势引擎,将人口负债变成人口红利,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中国应该借鉴发达国家老龄化社会中经济增长的成功经验来调整我国未来的经济增长模式。为了适应劳动力老化的趋势,发达国家逐步调整产业结构,放弃低端的以依靠年轻劳动力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发展,而这恰恰也是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前全球危机使中国经济增长引擎从外需向内需转换的拐点已现。老龄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和人口红利的消失将再次启动消费引擎。随着人口结构的变迁,中国全社会超40%的高储蓄率将下降,为改变高储蓄低消费现象创造有利时机。
另外,人口老龄化也将促进一种重要的新型老年消费结构的形成。调查显示,2007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已增至12.86%,达到1.4302亿人,预计到2020年,全国老龄人将达到2.43亿,占总人口的17%,将形成一个庞大的老年消费群体。根据零点调查公司近期报告,我国目前每年至少有4000亿元的老年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预计到2010年,我国老年市场年需求将达到10000亿元,其产业包括老年卫生保健服务业、老年家政服务业、老年日常用品制造业、老年人寿保险及理财、老年特色旅游业、老年教育产业等等。
目前我国的老龄产业,整体上还是处在一个“小而散”的发展状态。一方面,在传统老年产业领域,产品及服务单一且层次低,主要在衣食、居住和医疗保健方面提供低层次的服务;另一方面是在现代老年产业领域,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和精神享受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
与国外许多国家相比,我国的老年产业发展还基本上是处在起步阶段。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我国老龄产业方兴未艾,应当看作是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将对我国内需有很大拉动作用。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可以为内需型经济发展带来“第二次人口红利”,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