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是如何从一家网络书店,发展成为能够与百年工业巨人比肩的世界级公司的呢?答案就在于其建立在技术创新之上的对新型商业模式的持续探索。当一头波士顿矩阵中的现金奶牛,开始稳健而又执着地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它的竞争对手完全有理由感到恐惧。
在大部分人眼里,亚马逊是一家典型的B2C电子商务公司,靠在网上贩卖廉价的图书和消费电子产品赚钱。然而,这并非事实的全部。与国内同行当当和京东商城们不同,亚马逊公司平淡无奇的B2C商业模式外壳下,隐藏的却是一颗极富创新精神的心。这家公司的一举一动,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2009年,美国著名的高端商业杂志 Condé Nast Portfolio评选出当今全球科技领域最具创新力的25人。在这份名单中,亚马逊公司创始人Jeff Bezos排在第二,位列苹果传奇人物Steve Jobs之前。如果你了解Steve Jobs在美国科技创新领域神一般的地位,就能够明白这个排名的份量。
网络书店,虽然现在看起来是一个很普通的想法,但要知道,亚马逊刚开始在网上卖书的时候,雅虎公司甚至还没有诞生。亚马逊早在2006年就推出了商用S3和EC2等服务,这些东西后来被人们称为“云计算”。Jeff Bezos有太多出人意料的主意,而他一些看似无法理解的商业行为,往往数年后才被发现极具前瞻力。
今天在美国生活,人们几乎可以只跟亚马逊一家公司打交道:在亚马逊网站上购买从牛奶麦片到割草机沙发等所有的日用品;用Kindle阅读电子书、报纸、杂志;从亚马逊MP3音乐商店下载歌曲,或者通过亚马逊流媒体点播服务观看电影;投资Amazon的股票(如果你08年底就这么干了,今天已经赚了3倍)积累创业资金,也可以到Amazon在西雅图的总部上班;然后,在亚马逊Marketplace上做点小买卖,或是干脆购买EC2服务,创办自己的网络公司。
在如今社会分工高度发达的时代,亚马逊公司可以算是业务多元化的一个奇迹。其提供的商品、服务覆盖面之广,早已超出一家互联网企业能力的极限。在金融危机中,亚马逊股价逆势上升,净利润也大幅增加。2009第四季度,亚马逊净利润为3.8亿美元,同比增长71%。这个数字虽然不及Google与苹果公司,但亚马逊的季度营业收入却要超过Google,与苹果持平,体现出对人们生活的巨大影响力。
亚马逊是如何从一家网络书店,发展成为能够与百年工业巨人比肩的世界级公司的呢?答案就在于其建立在技术创新之上的对新型商业模式的持续探索。当一头波士顿矩阵中的现金奶牛,开始稳健而又执着地进行商业模式创新时,它的竞争对手完全有理由感到恐惧。
B2C模式下的“订阅”式购物
过去3年间,每个月15号左右,我都会收到亚马逊网站寄来的包裹,里面是整整齐齐码着的六盒Nature’s Path有机全麦麦片。虽然这样单调的早餐内容会让人显得生活缺乏情趣,但我并不介意用这个例子作为介绍亚马逊“订阅”式购物模式的开场白。
这是一项被称为“定购并省钱”(Subscribe &Save)的计划,是亚马逊网站专门针对一些日用消费品,比如包装食品、洗漱用品、保健品、婴儿用品等设计的自动订购服务,类似于我们熟悉的报刊杂志订阅。用户可以选择那些需要经常购买的商品,然后加入这个服务,并设定寄送的间隔时间。为了增加这项服务的吸引力,亚马逊设置了很多优惠条件,包括提供高达15%的折扣、优先进行订单处理和运送、允许用户随时更改或取消订单、保持价格稳定等等。这些优惠条件看似普通,可一旦依托在亚马逊这个地球上最大的B2C平台上,吸引力就不可小觑了。
作为长尾理论的最佳实践者,亚马逊网站上提供的产品种类毋庸置疑是零售业中最为庞大的。尤其那些处于长尾末端的商品,全世界的零售商中也只有亚马逊能够保证持续供给了。我订购的这种有机全麦麦片,并不是在所有超市都能买到,即便有的话,也会经常断货。而且超市里这种麦片的包装通常很小,且零售价偏高,不太适合经常性的消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