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乔布斯称,他谈及Flash是“与媒体之间的对话”,而Adobe却在与媒体的对话中诋毁苹果。
乔布斯此前在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曾表示,Flash死期将至,并将其称为“CPU猪”(即太过耗费CPU资源)和“安全漏洞的源头”。
第七:乔布斯将Gizmodo称为“勒索者”。
我们对此持有异议。据我们所知,Gizmodo表示只要苹果向其发出律师函来确认该博客所捡到的是苹果的手机,就将归还这部手机。无论说到哪里,这都不该是“勒索”,而是要进行法律上的财产确认程序。
第八:乔布斯称,苹果从来没有与微软在同一个平台上展开竞争。
上世纪90年代末重返苹果时,乔布斯可能是这样想的;但在上世纪80年代,苹果曾将微软视为一种威胁。这确实如此。
第九:谷歌不应粗鲁。乔布斯称:“仅仅因为你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并不意味着你就一定要很粗鲁。”
我们认为,乔布斯所指的可能是谷歌在其开发者大会上对苹果的嘲讽。我们理解乔布斯的感情因此受到了伤害,但别忘了他也曾说过谷歌的“勿作恶”信条形同“废话”。
第十:谷歌Android使乔布斯感到震惊。乔布斯表示,他几乎是在某日醒来时才发现谷歌已经拥有了Android,并突然与苹果成了竞争对手。
我们绝不会相信乔布斯的一面之词。无论乔布斯还是苹果的其他高管都是聪明人,而了解谷歌正在做什么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当时,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 )还是苹果董事会董事。与施密特走的如此之近,却又不知道谷歌在做些什么,这种表述确实令人费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