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创业板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作者:夏县明
我国创业板在借鉴了海外创业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创业板发行标准既具有海外创业板市场的普遍特点,又具有中国特色,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数量性标准仍然十分严格:(1)我国创业板仍然强调“净利润”要求,且在数量上均严于海外创业板市场;(2)我国创业板对企业规模仍然有较高要求;(3)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成长性有定量要求;(4)我国创业板要求企业上市前不得存在“未弥补亏损”,而海外创业板市场则少有类似规定。
其次,我国创业板对发行人的定性规范要求更为明确细致。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条件的设计在突出保荐人等市场自律组织作用的同时,在“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都设置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定性规范要求,以保证发行人的质量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比较而言,香港创业板的上市标准主要以“定性”描述为主,不设最低盈利要求;有不少于24个月的经营活跃纪录,期间,管理层及拥有权大致相同;主营业务突出;最低市值不低于4600万港元;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且达3000万港币;公众股东须持股人数有100名以上;管理层持股量须持有不少于35%;允许同业竞争,但需全面披露。
而NASDAQ的上市标准则主要以“定量”测度为主。其主要量化标准包括股东权益、公众持股市值、经营历史、上市证券市值、净收入、公众持股、出价、股东人数、做市商个数等。具体而言,创建于1971年全球第二大股票市场的纳斯达克市场在上市方面实行双轨制:分别为纳斯达克全国市场和纳斯达克小型资本市场。通常,较具规模的公司证券在纳斯达克全国市场进行交易;而规模较小的新兴公司证券则在小型资本市场进行交易。根据上市融资规模,国内公司到纳斯达克上市的费用不尽相同,从100万美元到300万美元不等。纳斯达克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同世界其他市场相比,流动性最强。
纳斯达克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如下:
选择权一:财务状况方面要求有形净资产不少于400万美元;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的两年)税前盈利不少于70万美元,税后利润不少于40万美元,流通股市值不少于3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量在100万股以上,或者在50万股以上且平均日交易量在2000股以上,但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股价不低于5美元。
选择权二:有形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美元,公众股东持股价值不少于1500万美元,持股量不少于100万股,美国股东不少于400人;税前利润方面则无统一要求;此外公司须有不少于三年的营业记录,股价不低于3美元。
深圳创业板与 香港创业板及NASDAQ的比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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