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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 American Business Model

为何商业贿赂多发于国有企业

来源:BNET商业英才网 作者:尹轶男

一场关于 “贿赂门”的讨论愈演愈烈,美国控制组件公司(简称CCI)承认曾有行贿行为,并将接受美司法部高达1820万美元的罚款,而中国先后有9家大型国有企业被爆涉及该案件。可见中国企业如何防范外资企业受贿的问题已经迫切地摆在中国社会面前。

最近我国连续发生几起涉嫌“洋贿赂”的案件,几乎全都与国有企业这种经济体制有关。其中最典型的涉嫌“洋贿赂”的案件要数与几家大型钢铁企业有关的力拓门案件、与中石油和中海油等几家大型石化集团有关的美国控件公司海外贿赂案件。海外跨国企业瞄准我国国有企业涉嫌进行“洋贿赂”的案件,不但接二连三被暴露出来,而且还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更难让人理解的是,大多数的国有企业涉嫌收受“洋贿赂”的案件,几乎都不是由我国反腐机构所发现,反而是由涉嫌进行“洋贿赂”的跨国企业的外方反腐机构揭露出来。由此可见,国企为何容易遭遇洋贿赂的问题,必须要成为我们深刻反思的严肃问题。

据有关研究报告显示:跨国企业在华行贿事件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在十年内至少调查了50万件腐败事件,其中64%与国际贸易和外商有关。可见,开放的中国经济在融入国际化的过程中,同时也在不间断地接受“洋贿赂”的腐蚀与考验,而能够最终抵抗腐蚀和经受考验的国内企业,却只有总数的1/3,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那么,“国企为何容易遭遇‘洋贿赂’”呢?

中国企业海外受贿的风险和防范

首先,中国虽然标称市场经济国家,但是,份量不小的国有企业这种令人诟病的经济成分,却始终占据着中国的经济主导地位,不论是生产要素的占有、自然资源的控制、市场垄断的份额,都是以保卫国家经济安全的名义并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形式赋予了国有企业的特别使命。

其次,由于国有企业这种难以替代的经济体制,注定了国有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具备双重身份(国家行政身份、企业管理身份),这种行政权力+经济权力的双重身份,诱惑着跨国企业作出必须与之打交道才能获得利益的不二之选。

商业贿赂实质上收买的是“权力”。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大都是权力垄断部门和经济决策部门。跨国公司对华商业贿赂丑闻多发于国有企业、政府部门以及与行政权力有千丝万缕联系的行业协会等。这些商业贿赂的对象要不拥有审批权,要不就有购销权,不一而足。总之,都是有“权”的机构,而他们手中的“权”却往往是旧体制改革不彻底而留下的痼疾。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某种意义上是政府的延伸,其对市场信号并不敏感。而本次CCI涉案受贿的中国9家公司,是清一色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

不难看出,国企为何容易遭遇‘洋贿赂’的问题,是基于我国难以改变的经济体制缺陷所造成的严肃问题,这种经济体制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话,涉嫌“洋贿赂”的案件就很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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