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5年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终于可以领养老金了。可是,拿到养老金的那一刻,四川省乐至县的一群老人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按照当初社保部门明示的计算公式,他们该拿的养老金并不只这些。
当地社保部门的解释是,由于实行了新的养老金计发政策,过去的算法失效了。
老人们不答应,他们认为,不管政策怎么变,政府应该履行当初的承诺。这段时间,老人们四处奔波,为自己讨说法,也为四川省其他类似的城镇退休人员争取利益。
法学专家指出,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是对的,但如何执行则考验政府的诚信度。
本以为买养老保险挺划算
从2006年9月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到2010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夏兴顺一直都认为购买养老保险是一笔划算的投资。
66岁的夏兴顺曾在乐至县棉花沟水库管理所工作,2000年被清退之后,他拿着8676元的一次性退职补助,和老伴儿一起到大女儿家帮着照顾小孩。这样的日子老夏过得并不踏实,两口子总担心老了没有保障。
2006年,有人向夏兴顺推荐养老保险。按照乐至县社保局发的一份宣传资料,男的满60周岁,女的满5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享受退休养老金。
这份标题为《统一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办法问答》的材料还指出,对于年龄较大的参保者,允许从1996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往后继续缴纳到退休年龄,且缴满15年,也可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金。
上述材料还明确写着缴费标准和今后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夏兴顺掐指一算,觉得这笔投资划算,现在掏一笔钱出来买养老保险,将来每个月可以领养老金,两口子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夏兴顺至今保存着当年缴纳养老金的票据。这叠带着深深折痕的“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票据”显示,2006年9月15日,夏兴顺缴纳了从1996年1月至2006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共计15061元。
在随后的2007年11月26日、2008年9月1日、2009年6月9日、2010年7月26日,夏兴顺分别缴纳了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金额分别是2856元、3410元、4006元、4570元。
算下来,夏兴顺一共支付了15年的养老保险金,共计299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