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创业投资的模式做公益,如NPP(新公益伙伴)。这一模式在欧美已经广泛存在,与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的方式相仿,这类公益组织不直接为受助个体服务,而是通过对其他公益组织的评估,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公益组织作为“投资”和“扶助”的对象,给予其财力、物力、智力和专业资源的支持,帮助受助组织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其发展成为可复制的高效率的组织机构,以更好的解决社会问题。它们是NGO的NGO。
A组织原有的业务主要是通过为受助群体服务,探索扶持青年成功创业的规律,并建立这一规律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但是,直接面向青年的一对一扶持方式,受制于A组织自身有限的管理能力,发展速度缓慢。未来,为了进行规模化推广,A组织需要从第一种业务类型向第三种和第四种类型相结合的方式转变。为促进这一成果的规模化推广,并实现向研发型公益组织转型,A组织可以选择以下路径:
第一,明确发展战略,定位于创立“领先的公益模式和标准”的研发型公益组织。
A组织可以借鉴“公益创投”的运作模式,从直接为受助群体服务的业务中脱离出来,选择以下业务:(1)扶持创业的运作模式和标准的研发;(2)为运作模式标准的公益组织提供各类培训,加强其能力建设;(3)帮助上述公益组织进行信息化建设;(4)搭建平台,募集资金、智力、技术、服务等各类资源,为其他公益组织注入运作必需的资源。
第二,借助“加盟连锁”的经营方式,实现公益项目网络的规模化发展。为加速已有的“扶持创业公益模式和标准”及未来研发成果的推广,A组织可以借鉴商业中“加盟连锁”的经营方式,对公益模式标准进行输出。依据上述战略,对加盟条件进行界定,保证项目运作载体的标准化,解决项目规模化发展带来的资源需求加剧和管理幅度过大的问题。一方面,厘清与现有各办公室的关系。帮助现有办公室在当地成立社团法人运行项目。鼓励这些社团自己筹募资源。另一方面,对要求“加盟”的法人社团必须达到规定的条件才给予标准模式的输出,例如必要规模的启动资金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等等。
第三,定位于研发和培训,但是为了解决A组织自身工作人员少,研发能力有限的情况,可以与高校等科研机构、咨询公司等智力型企业、其他研究型公益组织联合研发。高校等科研机构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掌握国外最新的研究动态,咨询公司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而其他研究型公益组织在NGO能力建设方面有深刻的见地,这些都可以与A组织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第四,把握政府支持的机遇,借助政府倡导的力量加快模式的推广,提升A组织的品牌和声誉,实现人力、智力、财力、物力、技术、服务等各类资源的聚集,推动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项目网络的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