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BNET 商业英才网 作者:Kimberly Weisul
期望大部分首席执行官们支持更多的政府调控是不切实际的,这与推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强制性报告如出一辙。现在一项来自伦敦商学院的尼斯·安努和哈佛商学院的乔治·史瑞芬的新研究给出了一些证明,这些证明可能会说服至少一部分首席执行官去重新思考他们的立场。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被设计的目的是允许企业去报告他们在环境方面的、社会方面的以及治理行为,而不是大部分是他们的经济发展。虽然有很多公司自愿发布这些报告,但是美国企业有一个普遍的看法,他们认为受命做出这些报告是极大地浪费时间。这场争论被一个事实支持,那就是对可持续性报告的研究最终未能证明他们增加了公司的投资报酬率。
除了投资回收率外,还有其他的度量制,在那种度量制下强制性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看上去似乎意义重大。安努和史瑞芬着眼于在五十八个国家里法律授权的针对各个方面可持续发展报告。然后他们检查了一个特别法通过后五年时期的其他数据。在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变成为强制性的之后:
★商业领袖们被认为有更多的社会责任。
★员工培训变成了主要优先项目。
★董事会在监督公司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管理信誉总体上增加。
★行贿和贪污似乎在减少--对于这个特别效应的证据并不与其他方面的证据一样牢固。
★对报表的第三方审查增强了强制性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效力。
两位作者同样也可以在不同国家之间做一个比较:
◆新加坡、奥地利和丹麦在可持续发展做得最好的国家名单的顶部。委内瑞拉、阿根廷和意大利在这个名单的底部。
◆新加坡、芬兰和丹麦在可信度方面给他们的企业经理们最高的分数。在俄罗斯、波兰和捷克共和国的经理们得到的分数最低。
◆丹麦、芬兰和新西兰似乎是腐败最少的地方;委内瑞拉、俄罗斯、罗马尼亚似乎有腐败最严重的地方。
澳大利亚、法国、意大利、马来西亚、荷兰和瑞典都通过法律、法规强制全面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您是否认为美国也应该一样呢?